土地流轉一般租金多少合理?
關于這個問題,沒有一個令人皆大歡喜的回答,土地流轉租金過高或者過低,對于農民或者土地實際種植者來說,肯定會有一方對此非常不滿意。
打個最簡單的例子。
土地流轉租金過高,達到1000元每畝,農民肯定是開心的,可是輪包者難受!
土地流轉租金過低,只有幾十元每畝,農民肯定會很難過,不過輪包者笑了!
土地租金過高,對農民最有利!
在很多年以前,農民耕種的土地是不允許被轉包給別人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很多農民已經不再需要被束縛在土地上,需要從這些產值比較低的耕地上釋放出來,所以國家開始允許并且鼓勵農村耕地進行流轉。這樣一來,原本種地的農民可以不再種地也能夠獲得收益,而且不耽誤自己從事其他效益更高的生產經營活動。
如果土地流轉租金過高,作為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的所有者,也就是流轉的發包一方——農民肯定是最開心的,畢竟租金500元每畝和租金800元每畝之間的差距對于農民來說還是非常重要的。
土地租金過低,利于農業發展!
為什么筆者會這么說么?因為從宏觀角度來看,我國農業之所以一直未能實現完全的規模化和機械化,和我國的土地所有關系,以及土地租金過高可謂是息息相關。
在國外其他農業大國土地租金只有10元每畝或者更低的時候,我國的土地租金高達數百元甚至上千元每畝,這極大的增加了土地流轉成本,增加了糧食生產成本,也限制了我國糧食的整體國際競爭力。
所以,適當降低土地租金利于我國農業種植效益的提升,有利于我國農業長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