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農村人,自己地里搞養殖可以嗎?需不需要辦什么手續?
根據國家政府部門規定,如果需要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個人,無論是自己土地或他人租憑土地,不管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還是其他企業或個人,需經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向縣級畜牧主管部門提出規模化養殖項目申請,然后進行審核備案。備案條件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養殖場用地必須是15畝以下的非基本農田土地。養殖場須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
第二、具體規定為:規模在50頭(豬、牛、羊等)以上的在縣環保局辦理,50頭(豬、牛、羊等)以下的在鎮政府辦理。
第三、同時養殖場必須建標準的化糞池,消毒池,圍墻等環保設施。養殖場須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辦理程序是:本人申請,鎮獸防站簽意見蓋章,鎮政府加蓋印章,縣畜牧局審批發證。
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要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出租、轉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實維護好土地所有權人和原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有關手續完備后,及時做好土地變更調查和登記工作。因建設確需占用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的,應根據規劃布局和養殖企業或個人要求,重新相應落實新的養殖用地,依法保護養殖企業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小編個人認為辦理好相關合法手續,不僅僅是對他人還是自己都是一個最基本的保證。當然也要看養殖的規模大小決定,小編也是農村人,一般小戶型的養殖基本都是不需要這些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