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問題我也碰到過,那是我的同事落戶口的時候,因為工作需要同事銷戶了,現在需要落戶落到他父親戶下,房子是父親名下的,公安局戶籍科辦事員告知,需要同事證明他父親是他父親,他是他父親的兒子,此話一出在公安局窗口辦業務的人都撲哧一笑,都感覺是笑話,需要去公證處公證或者去醫院做一個親子鑒定。
過了就好,我去公安局戶籍科又碰到同事,公證文件開好了,辦事人員也告知他3-5天后來領戶口本。
很明顯去公證處公證劃算些,親子鑒定繁瑣費用高,大概2000-3000直接不推薦。
希望生活上的遇見能夠幫得上你,遇到這樣的事我們也要擺正心態,不要抱怨,不要抵觸,因為制度規定就是這樣,他們也是按章辦事,也不是他們故意叼難,這就是用程序證明程序,機器就是認死理,用人的眼光來看是那么的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