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講求的是證據,既然做了,那就是事實,是否構成強奸罪,那還真不好說!
如果說得清,那就是小事,治安處罰一下就行了,當然別讓你家人知道。那怎么說得清呢?你倆的約炮聊天記錄,在賓館通道的視頻監控等等,當然要是有視頻佐證就更直接了,不過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說不清道不明,那就是大事。畢竟也成事實,留下了許多物證,女的再把房間弄得亂翻翻,痛心的把造型改變一下,你縱有十口也難訴清。但如今這種情況極少,畢竟女的也要面子,除非是有目的的陷害。現在各行各業都講究職業操守,即使專門從事這方面的女的也是比較遵守行規的。
無事別生非,不然會引火燒身,那就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