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土地證是在土地拍賣后辦還是土地拍賣前辦?
明確說,必須是拍賣后,且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完所有拍賣款后才能辦理。
一、拍賣前是不可能辦理土地證
任何地方的的土地上市交易,都是按照拍賣流程進行拍賣,在拍賣前,還無法確定誰是買家,誰會最終拍得這塊地。因為辦理土地證因此,必須要有土地使用者的單位名稱,但拍賣前還無法確任,因此是無法辦理土地證的。
二、拍賣后辦理
土地拍賣后,拍得土地的開發公司,需要與政府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約定交款時間、土地交付時間、辦理土地證的時間。
一般情況是,土地拍得者,必須要付完土地款后,才能辦理土地證。
三、開發商參拍土地準備工作
通常情況,凡是上市公開拍賣的土地,政府主管部門都會設定一定的條件,比如該土地容積率、需要配建的公共配套設施(現在的租賃住房、幼兒園、學校等等)。
因此,開發商會對土地的上市時間,根據政府拍賣公告的條件,土地周邊樓盤銷售情況,土地拍賣預計成交價格,土地開發項目的定位,對土地開發后的盈利水平,進行測算,經過測算,如果符合公司的預期,就準備參拍。
首先要繳納參拍保證金,一旦拍得土地,及時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照交款時間準備資金,繳納土地款,最后辦理土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