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業生產中,農民免不了要從當地農資店采購農藥、化肥等農資來用于農業生產,這其中因為種種原因造成了藥害或其他較嚴重的問題,作為農民來說,應該怎樣挽回損失呢?
嚴格按技術操作規程,科學嚴謹地進行農業生產,確保各個環節順利進行奪取農業豐收。
隨著國家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假冒偽劣泛濫的時代逐步遠去!在工商行政部門以及農業執法部門的雙管之下,農資店從開辦到具體經營已經正規多了。其銷售的產品,特別是農藥類的產品,要有正規渠道,產品的生產廠家、聯系方式以及各方面都會要按要求才可以上架銷售。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提供這些農藥類的廠家,同樣更要有完善健全的合法資質,多證合一的機構代碼證,生產經營許可證,農藥類特許經營許可證等等證照必須齊全!每生產的農藥類單品,從實驗室研究出合成配方,經多次或多年的試驗數據報專業機構評定,獲取產品的一應合法上市手續,到產品初樣送檢,獲得產品合格證。諸多環節,N多手續!所以,一個正規合格的農藥產品合法上市是不容易的。
據我判斷,如今敢于鋌而走險的經營者已經不多了,因此,對于題中情況我認為要從自身著手,進行科學合理的用藥!
因為如果所使用的農藥上述法律手續不存在問題的話,再去追究其他方的責任的可能性就較小了。所以,農民在使用農藥時,在認準正規渠道的同時,關鍵是要采用正確科學的用藥規程。
這些規程措施包括:
如果因為操作規程出了問題,就需要盡快采用正確的對癥措施及時減輕或解除藥害。這些措施比如噴施專門的解毒劑,灌水,采用遮陽網覆蓋減少植株光合作用等等,具體需要由農業技術部門來指導進行。
如遇農資店銷售假冒偽劣而引起農民用藥藥害,則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
雖然這個話好說,但是要真正定性,對于農民不見得是件容易的事!所以我在上面用了大篇幅來解讀農民怎樣從自身角度來避免用藥出現問題,畢竟現在敢于無證無照經營或售賣假冒偽劣的很少了,而一旦出現了這樣的問題,要分清責任不僅費時費力,還不見得有何結果。當然,這個可能性是完全有的,接下來也探討下怎樣在遇到確屬于農資店的問題的時候,農民怎樣來挽回損失。
如果農資店在開辦手續、農藥特許經營以及所銷售農藥的生產許可等合法手續不全,那么恭喜你,不論是不是這個農藥的問題,你都可以要他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如果對方不主動承擔或協商不成,你大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或農業執法部門舉報申訴!他必將面臨更大的處罰!
如果檢驗結果真出現問題了,那這個農藥生產廠家就脫不了干系!你維權時不僅可以針對農資銷售的店家,也可以直接針對廠家。通過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部門、農業執法部門直至起訴到法院。這樣的途徑基本上能夠讓產生的藥害找到責任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