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
老師做微商,看法如下:
1,國家早有明文規定,不允許教師從事第二職業。
2,該老師不僅違規,而且還在上班期間發廣告,更是錯中錯。
3,家長投訴理所應當。
4,該教師因家長投訴被查,理當被查,查得好,查得及時。
5,該教師理應受到處理。
6,該教師應該調整好心態,認真自我反醒,以加倍之力,好好教書,以此來彌補過失。
但是,雖有以上之說,但若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問題,一是教師為什么會自冒風險,甘愿融碰‘’高壓線‘’呢?
二是,教師這個全國龐大的隊伍,究竟應該用什么辦法去加強管理呢?
三是,老師,仍然是個弱勢群體,尤其是在追金逐利的社會現實面前,他們的利益該如何得到有效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