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好事!
我覺得是該整頓下電動車了,很多超標電動車速度能到六十以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在市區橫沖直闖,更有甚著騎著電動車在快車道機動車之間來回穿梭,置自己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于不顧,我行我素,如果電動自行車都上了牌照,更有利于相關部門的管理,我所在的城市鄭州在一八年底一九年初的時候集中開展了電動車上牌,牌照分為兩種:一種綠牌,符合國家標準的小型電動自行車必須帶腳蹬的那種才可以上,此牌照長期有效。另一種是黃牌,這種牌照主要針對超標電動車,有效期是三年,也就是說給個三年的過度期,過了三年這種電動車就不可以上路行駛了。另外在上牌的同時,會為你免費裝一個定位器,這樣既方便了公安部門的管理,同時又為你的電動車加了一道安全保障,如果電動車不小心丟了,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知道它的位置。我覺得這樣非常人性化,既有效監管了隨處可見的電動車,又不搞一刀切,為鄭州的管理部門點贊!建議全國推廣電動自行車上牌,利國利民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