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觀法56883611:全款購買商鋪后,開發商需提供下列文件(合同)資料,保障購買人能及時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取得商鋪的產權證,保障購買人商鋪財產的安全。具體資料分類如下:
一、購買房地產開發商已建成商鋪的,須提供下列資料:
1.購買商鋪合同;
2.開發商出具的全款購買商鋪發票;
3.與開發商簽署的房屋交接書;
4.房地產規劃驗收批準文件;
5.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文件);
6.房屋實際面積測繪報告書;
7.房屋質量保證書;
8.房屋使用說明書;
9.維修基金繳納票據;
10.其他所在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需開發商提供的資料。
二、購買開發商預售的商鋪,開發商須提供的資料:
1.購買商鋪合同;
2.開發商開具的購買人全款購買商鋪的發票;
3.維修基金繳納票據;
4.交易契稅單據;
5.其他資料。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規定,房地產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錄手續由購買人辦理,開發商僅具有協助購買人辦理和提供必要證明文件的義務。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開發商應當將需要其提供的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資料報送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具有很強地域性,各地對其的交易管理具有不同特點和要求,具體實踐中最好先咨詢當地房地產辦證部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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