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河說。
這真是一個好問題,也是反映實際情況的一個普遍問題。
按照發票管理辦法,有銷售收入,能夠正常經營,都要給對方開具發票,或者是專票或者是普票。不開發票實際上是違法行為,至少是輕微違法行為,但是實踐中,不開發票的比比皆是,尤其是一些小企業,個體戶更是不開發票為常態。一是本身沒有開具發票的意愿,二是對方也沒有索要發票的需求。我相信大家都對這種情況不陌生。
但是稅務局是不愿意看到這種情況的,因為稅務局征管的辦法概括起來就4個字,以票控稅。不開發票我怎么控稅?不開發票怎么掌握企業的收入?怎么計稅?所以不開發票的情況讓稅務局十分頭疼。
這個時候,主要是靠企業的崇高覺悟自主申報,申報表上有一欄叫無票收入,也就是不開發票那部分取得的收入,按照稅法要如實申報的。不開票的那部分錢主要是通過這種方式申報上來。但是現實很骨感,一般稅法遵從度高的企業發生業務往往都開發票,相反,不開發票的一般稅法遵從度又很低,所以指望企業自覺多少有些靠不住。
除了自主申報以外,對于一些面對個人消費的個體工商戶,現在一般進行定期定額核定征收,也是是對每月或者每季的銷售額根據相關指標核定一個銷售額,比如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