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建房審批程序分三大步走:
第一步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個人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領取私有房屋建設用地規劃申請表,如實填寫并按要求到所在村(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持有關批準文件、戶口本、身份證,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二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持《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共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建設用地批準書、戶口本、身份證和地形圖(必要時出具四鄰意見書,以及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查,劃定建筑紅線后,方可按要求進行施工圖設計。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查施工圖后,對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三步拿證后方可破土動工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前條規定的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報送的資料后,將在法定工作日20天內提出審核意見或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指定或委托有關部門現場驗線后,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要求的方可破土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