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改嫁
話說明朝末年,在淄川縣岔子村有一女子年芳十七,剛嫁人沒多久,她的丈夫就去世了,還沒享受到新婚的甜蜜就成了寡婦。于是家里除了她之外就只剩下正值壯年的公公和十六七歲的小叔子了。
這女子覺得自己跟兩個男的長期生活在一個屋檐下確實很不方便,而是很容易被人說閑話,就萌生了改嫁的念頭。但是在當時那個年代女人最講究的就是三從四德、從一而終,這種封建社會的陳規陋習是不可能允許她另嫁他人的。萬般無奈之下這女子想到了見官,想通過告狀的方式來幫她達到改嫁的目的。
作為一個婦人,見官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況且在當時看來寡婦改嫁是有傷風化的事,官府會不會管尚且不說,就單說這個縣令的怪脾氣也夠她為難的。當地的縣令姓朱,這人有個毛病,就是不喜歡啰嗦。但凡是申冤告狀的,都必須用簡短的詞語說明來龍去脈,否則他就放在那里拖著不給辦。不過幸好自己在家做姑娘時跟父親念過一些書,正好在這個時候排上用場。于是她冥思苦想把自己的情況和想法寫成了一紙狀子來到了縣衙擊鼓告狀。
朱縣令聽到堂鼓響,知道是有人來告狀,于是立即升堂。朱縣令正襟危坐,見一婦人跪于堂下,立即吩咐左右把狀子呈上來。只見狀子是這樣寫的:“豆蔻年華,失偶孀寡,翁壯叔大,瓜田李下,難避閑話,當嫁不嫁?”朱縣令當了十幾年官,也算是斷案無數,雖說告狀人都知道他的怪脾氣,但還從未見過像今天這一民婦這樣,把狀子寫得如此簡短,寥寥數字就把事情原委和自己的訴求都表達得這么清楚,朱縣令打心里也著實佩服這名婦人。于是朱縣令拿起驚堂木往案桌上一拍,大聲喝道:“速傳被告民婦的公公及其小叔子上堂聽判。”此時女子的公公、小叔子及其親戚朋友,因她為改嫁見官早就等在堂前要看她的笑話。此時聽傳,立即跪在堂前,只見朱縣令大筆一揮寫了一個字扔在了堂下,衙役拿起批復對眾人念道:“嫁!”此時準備看笑話的這些人都沒反應過來,一度以為自己聽錯了。聽到這個“嫁”字女子那久懸不下的一顆心終于落了下來。
女子聰明勇敢的的行為,不僅使自己改嫁重生的愿望得以實現,而且為年輕寡婦再嫁另謀生路開了一個好頭,更是代表著那些被封建思想束縛幾百年的婦女想要沖破藩籬的一聲吶喊!于是女子見官改嫁的故事在當地被廣為流傳,一度成為一段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