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南“打老師案”終于塵埃落定,毆師者常仁堯被判入獄一年半!可謂罪有應得!常某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更為可恥的是,常父撕下“通情達理”的偽善面目,表示要對張老師20年前打學生行為進行反訴!
記得,在此案開庭前,常父非常高調的表示:“我兒子打老師確實不對,他會對自己行為負責,國家依法處理,我們沒意見。我只是非常想與張老師和解,我們愿意道歉以及對張老師給予經濟補償!”
現在,判決出來了,常父的漂亮話言猶在耳,卻表示要“反訴”老師!這行為讓他前面所言的“真心悔過”淪為笑話!常父的變臉與變臉大王、經常出爾反爾的特朗普有的一拼!
常某“毆師”對與錯?法庭的判決已經給出了答案,無須爭論了!我倒認為判的輕了,這要在古代,就是“欺師滅祖”的重罪,是要開刀問斬的!而這僅僅是“欺師”,更不要說“毆師”了!簡直是不可想象了!常某如果是在古代做出這樣惡行,估計要被凌遲了!
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常某即將反訴張老師體罰學生一事,他能反轉嗎?
我看是癡心妄想!
首先,張老師當年打學生,出發點是要教育常某!
當年那種教育風氣就是那樣,不聽話就揍!幾乎每個學生家長都會主動要求,請老師嚴厲管教孩子。家長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不聽話就給我揍!使勁揍!”
那時候,幾乎每個認真負責的老師都會揍學生。可以說,那時候管理學生的重要方法就是“揍”!在許多70后、80后的記憶里都是這個樣子!可以說,那時候老師揍學生是“合法”的!
很多很多70后、80后表示很感激老師當年的巴掌!也正是老師的巴掌使他們走上了正途!
可以說,那時候教師揍學生是被允許,甚至是鼓勵的!而常某是以現在的管理要求,去追訴張老師二十年的行為,顯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根據律師的分析,追訴張老師二十年體罰學生,是不可能勝訴的。
一是張老師打學生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民事案件,何來“訴”?
二來即使可以“追訴”,也早已過了訴訟時間,失去了訴訟時效了!
所以,常某所謂的“追訴”張老師,無非就是無理取鬧、虛張聲勢!除了更讓人生厭之外,沒有一點作用!
第三,在國家提倡“尊師重教”的大環境下,常某即使“反訴”,也不會得到法庭的支持的。
我們國家歷來就有尊師重道的美好傳統,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大力倡導尊師重教,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大大促進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可見,教育興,則國家興!國家興,則人民興!
反觀近年來,由于某些人總動輒到學校找老師“麻煩”,這已經讓老師們在管理學生的時候,有些畏手畏腳了。假如這次引起全網關注的“毆師”案,做出對常某有利的判決,那將是對教育極大的戕害!
所以,綜上所述,即使常某堅持上訴,或者“反訴”張老師,他們也不會得到法庭的支持!
作者為現職高級教師、人民陪審員!歡迎大家就此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