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8月24日,國務院向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建議撤銷海南行政區,把海南行政區從廣東省劃出來,成立海南省。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設立海南省的決定》。決定將海南行政區從廣東省分出,設立海南省,簡稱“瓊”,省會設在海口市。撤銷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海南省直隸國務院。海南省成為最晚成立的省,海南建省的原因有:
地緣位置
臺灣早在清光緒年間(1885年)就建省,海南島比臺灣島陸地面積略小,由于與大陸又相隔著瓊州海峽,交通不便導致廣東省對海南似乎也鞭長莫及。廣東珠三角地區輻射到粵南湛江已屬于強弩之末,難越瓊州海峽。長此以往海南拖既拖廣東后腿,自身發展也不方便。
海南的陸地面積雖然不大,但轄區內的海洋面積卻異常遼闊——南海屬于中國四大海域中最大的,總面積350萬平方公里,比其余三大海域面積總和還要廣闊。
歷史原因
漢唐以來,中原王朝通常在海南島上設置兩郡兩州,元明清建省之后,海南島隸屬廣東省,但是海南畢竟與廣東還是不一樣。民國至新中國成立初期,海南島都是單獨行政區,雖隸屬廣東,但是中央政府歷來非常關心。民國時期,就有海南建省一說。
改革開放
改革開放初期,設置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當地發展都很快,但是經濟特區與大陸相連,而且范圍都較小,不利于大展拳腳。將海南島全域設為經濟特區,更有利于改革開放。
30年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和全國大力支持下,海南經濟特區堅持銳意改革,勇于突破傳統經濟體制束縛,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1987年,海南地區生產總值僅有57.28億元,地方財政收入不到3個億。到2017年,海南地區生產總值達到4462.5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7179美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74億元,地區生產總值、人均生產總值、地方財政收入分別增長21.8倍、14.3倍、226.8倍,現代服務業、熱帶農業、新型工業迅速成長,交通、電力、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日趨完備。改革開放取得重要突破,在農墾體制改革、“多規合一”改革、省直管市縣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航權開放等方面走在全國前列。國際交流合作空前擴大,成功舉辦了18屆博鰲亞洲論壇年會。在全國率先建設生態省,大氣和水體質量保持領先水平。人民生活明顯改善,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城鄉面貌發生深刻變化。經過30年不懈努力,海南已從一個邊陲海島發展成為我國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