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補貼,是國家對實施獨生子女政策時期,自愿只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的一種獎勵。
當然最先的獎勵就是發放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并以獨生子女光榮證為申領其他待遇的條件。
獨生子女光榮證,在全國多數地區目前已經不能申領了。不過,以前申領過,丟了之后還可以補辦。
獨生子女補貼,一般分為兩種情況。第一是獨生子女未成年時的補貼;第二是獨生子女父母到達退休年齡后的補貼。
其實,我們國家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只是明確對獨生子女父母實施獎勵,但具體的實施標準,由于各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同,是由各省市制定的,全國并沒有統一標準。
北京市,對于獨生子女,18歲前每月發放不低于十元的獨生子女獎勵費,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一次性發放1000元的退休一次性生活補貼。
上海市的標準是30元和5000元,明確有用的單位或者街道政府支付。
其他各個省市多數是在3000到5000元之間,一般都是由用人單位支付。山東省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可能是最高的,是按照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發放。這是一年的工資的30%,而不是1月工資,2018年青島市就已經高達19000多元,預計2019年會突破2萬元。
國家對農村地區的獨生子女父母照顧政策,實施統一的扶持獎勵政策。在2018年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劃分的時候,明確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進行獎勵扶助。
目前,全國多數地區的農村老人,獨生子女父母每月可以額外領取80元的養老補貼,相當于多了一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
各個省市在落實有關政策的時候,允許條件較好的地區,適度提高獎勵標準。廣州市是150元,佛山市提高到了200元。
湖南省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政策是5000元,不過湖南省完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若干規定明確,可以進行一次選擇,按照每月80元的方式進行發放。已經發放的要予以抵扣。
所以,未來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會越來越多地落到實處的,而且相應的標準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越來越高。
現在,內蒙古等九個省市區已經實現了獨生子女護理假,這是在獨生子女父母得病時子女照看的帶薪假期,如果用人單位不執行,我們可以向勞動維權部門維護自己的權益。沒有法律是一回事,有法不依是另一回事,用人單位要承擔違法成本的,違法的企業一般做大不了。
對于獨生子女,2019年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給予了單獨2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額度,這也是照顧的一種方式。
希望我們國家未來獨生子女父母的照顧政策越來越好,讓他們能夠享受到更多的國家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