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大熱點漫威被玩壞了,網友將雷神索爾的臉替換為演員徐錦江;類似行為還有將徐錦江、迪麗熱巴替換為海王亞瑟及其母親。以AI技術為基礎,實現對人類面目的再創作,這種技術還廣泛應用于我們所熟知的視頻“AI摳圖”“P圖”。
所謂“AI換臉”技術,是基于人工智能的人體圖像合成技術生成的假臉(通稱DeepFake),也就是在圖像或視頻中把一張臉替換成另一張臉。
上述明星被換臉的遭遇背后,是“AI換臉”工具降低了“換臉”門檻。其實早在幾年前國外就已經有人成功用AI技術進行人臉交換,這項技術還被濫用于惡搞視頻、色情視頻合成上。類似DeepFakes的工具可以讓普通人也能完成原本技術門檻很高的視頻“換臉”工作,使得明星、公眾人物莫名遭受“被換臉”。
從某種程度上說“AI換臉”為視頻、影視等行業提供了便利,大大提高了后期效率,甚至能夠降低制作成本。這正是技術的可貴之處。
但是,從另外一個層面上講,過于便捷的大量“AI換臉”工具降低了換臉行為的操作門檻,甚至于被有心之人利用或從事不法行為。曾有網友提出這樣的可能,某人試圖殺害他人,只需將自己的臉替換為受害者的臉,自導自演完成“自殺”行為,就能夠偽裝成被害者“自殺”的假象,這種假設細思極恐。
我國已經注意到了“AI換臉”的潛在風險,較多觀點認為換臉行為侵犯了“肖像權”,其實“人格權”的表述更確切。去年8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初次審議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草案包括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6個分編。當時,“人格權”因獨立成編引發關注。
今年4月20日,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次會議審議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二審稿對“AI換臉”、人體基因科學、聲音權等人格權新問題予以回應。
其中擬增加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術偽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同時規定,其他人格權的許可使用和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草案對于肖像權的有關規定。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有的部門提出,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深度偽造”他人的肖像、聲音,不僅侵害自然人的人格權益,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建議法律對深度偽造技術帶來的“換臉”等問題予以回應。
技術本身并無對錯,關鍵在于如何使用,期待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以規范AI在人類生產生活中的各種邊界。在相關法律沒有健全之前,筆者不認為到了展現“AI換臉”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