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上一邊倒的支持歐某中,基本上也能說明問題了!
即便他沒有精神病史,若他被抓了,很有可能會減輕刑罰。
估計死刑是不可能的,最多死緩。
同情歸同情,但是,他萬萬不該對鄰居家的孩子下手,太難理解了!
“歐某中是好人壞人我不知道。也許他是好人,也許他有冤屈。但至少,他沒有對法律的敬畏,沒有對他人生命的尊重。所以,我不會同情他。希望盡快抓獲兇手,將他繩之以法。”
這些叫囂兇手值得同情的人,
是因為自己也受了苦難,
但是不敢去報復,
看到有人愿意去報復就非常解恨!!!
美國一個男子當場槍殺了強奸他女兒的面帶微笑的犯罪分子,
所有美國人都呼吁該男子無罪,
我也認同此觀點,但是我不認同滅門。
冤有頭窄債有主,殺人小孩就很沒有理由。
我覺得會有那么多人對歐某中產生同情的原因是: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或多或少都碰上各類“冤屈”的情況,但出于時間或經濟成本,或確實碰上各種阻力,導致沒法通過合法途徑“伸冤”,心中多少積累的怨氣。
碰到這個事件,不自覺帶入有“冤屈”行兇者的角色,之后自然與行兇者產生共情。
行兇者做了大家懾于法律等各類原因不敢做的事,完成了一場心理上的“快意恩仇”,獲得了類似讀小說代入主角的滿足感,甚至猶有過之。
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但現實情況不同于小說情節,現實需要更大的理性去對待這類情況,而不能只是一場情緒的宣泄。
在大部分人還處于情緒宣泄的階段,還沒開始冷靜思考的時候,cc的理性解讀會讓不少人覺得“冷血”,這大概就是本刑案發生之后網絡上如此熱鬧的原因吧……
歐某中事件有一個小小的積極意義是:它對那些正在作惡以及潛在的作惡者是一種震懾,讓那些作惡者少一些僥幸心理,以為只要沒有留下證據,法律拿ta沒辦法就沒事了?
因為受害者可能的報復將是ta所無法承受且沒機會后悔的,這樣ta作惡的時候是否會再三掂量一下風險,然后停止作惡呢[疑問]?
兇手如果之前遭遇不公,那值得同情,但絕不是采取極端做法的借口。私刑到什么時候都不應該是法律所允許的,更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該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