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名頂替教師從教16年?
從法律層面來講,該女子首先從民事方面角度而言,她對于真正的被頂替人而言,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對用人單位來說,她可能會構成一個欺詐的行為。從刑事角度來看,涉嫌的這種冒名頂替的人員,從事了偽造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要看情節是不是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罪,或者說偽造身份證罪。”
她面臨開除,或者其他麻煩的法律問題。至于她還能教學嗎?我個人認為,她只要能力好,教學業務精通,還是有機會的。畢竟教師總體上還處于缺編狀況。
想當年80年代中期到接近2000年,當時小中專吃香,不少學生中三坐班嚴重,為了避免學籍與上一年重復,假學籍,頂替冒名十分正常,不少為此更改了姓氏,司空見慣!到現在依然站在講臺上,奉獻著青春!你能說他們不好嗎?你能說不讓他們教學,就不讓他們教學?
他們也上有老下有小的,既成事實就不要多此一舉了!
上一篇還是不懂國足在搞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