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讓我有機會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曾多次和投資機構去擬投資對象那里做盡職調查,也曾受客戶委托全程接待投資機構的盡職調查。先明確說明,您擔心的問題不會存在。
投資機構包括隨行的法律、財務等中介機構是不會把您的核心秘密等告訴別人的,首先是有保密協議和市場法則約束,其次是根本沒這個必要。但您的一些比較先進的、有特色的經營理念、管理模式、產品特色等信息,有可能會在和其他被投資對象溝通時聊起,不過這不會構成對您權益的侵犯,因為您自己也會經常向別人聊起。
投資機構主業是尋求合適的投資機會,獲取預期的投資收益。他們的優勢和興趣不在于具體經營管理某一家企業。
在盡職調查中需要很詳盡地了解被投資人在行業中的地位,管理模式,產品特色,技術優勢,市場渠道,技術團隊,主要客戶和供應商名單,歷年財務納稅信息,發展規劃等,因為這涉及到對您企業有無價值及價值大小的分析和評估,對是否值得投資及投資多少、占股多少等投資方案設計和決策。如果您有顧慮,不提供這些商業秘密,估計哪家機構也不會愿意投資。
但不論是投資機構、中介機構,誰也做不到拿著您這些商業信息就能去別處如法炮制一家企業來和您競爭,如果那樣,可能您確實沒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我手中就有不少企業的相關資料,但對我來說只是字符,沒有意義。
當然了,向投資機構提供商業信息資料如同申請專利一樣,雖然寫的詳盡明白,但具體的運用操作等,那都是有門道的,是外人無法想象、學也學不來的。這就是自己賴以生存的東西!
祝您創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