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就其自身界定而言,是人類社會演進與人類認知傳達的重要感官延伸工具。正如麥克盧漢所言“媒介即訊息”一般,媒體總是在信息的創造與傳達中更迭著你我的認知,甚至如環境一般將我們框定其中。無論是何種媒體,其最為重要之意義界定為對于信息的傳達。無論是口語時代還是印刷時代抑或是現今的電子媒介時代,媒體其始終在對整個世界進行簡單化的符號界定的同時,不斷延伸我們的感官幫助我們打破以往的時空間隔,實現更加廣泛更加深度的信息交互。
同時,我們必須時刻銘記媒介有其自身的偏向性特征,總會在有意或無意間給受眾創造一個議程或者認知范式,使得受眾生活在擬態環境所塑的所謂真實中。故在現今碎片化簡單化所塑的數字時代,受眾被更迭了理性與邏輯,成為一群追求視聽歡愉的“吮著手指聽收音機的人”,在此狀態下受眾放棄了對于信息真實的判定,成為輿論風潮的追隨者。故,現今諸多媒體務必要做到對于信息傳達的偏向性的界定,以及對于整體輿論風潮的把控能力,做到在既有的符合社會需要的“神話”中傳達意識形態導向,防治無意間所致的“群體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