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鑒定目的的不同,親子鑒定可以分為司法鑒定和個人鑒定。司法鑒定是指必由相關機構出具委托書,經(jīng)過一系列司法公證程序所完成的鑒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法庭證據(jù)使用。個人鑒定僅是對個人的遺傳基因所做的生物學比對,手續(xù)相對簡單,但不能作為法庭證據(jù)使用。
(一)司法鑒定:適用范圍:
1、適用于在移民申請案件中需要提供親子鑒定報告的情形。
2、超生子女、離散子女、私生子女、親生子女等等落戶口的需要提供親子鑒定報告的情形;
3、懷疑醫(yī)院調(diào)錯嬰兒;
4、失散兒童、被領養(yǎng)兒童、被拐賣兒童親緣關系的確認;
5、涉及計劃生育超生子女的確認;
6、離婚案件,子女財產(chǎn)繼承案,私生子女賠償案,重婚案;
7、強奸案件中胎兒或嬰兒的生父認定;
8、非婚生子女的確認;
9、刑事案件中嫌疑犯確認。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向相關委托部門單位咨詢了解委托并開具相關的委托書或證明;
2、被檢測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相片等。
3、被檢測人親自到我單位提取檢測標本,必要時委托單位必須在場。
(二)個人鑒定:當對自己與孩子血緣關系存在疑慮的時候,應當如何進行親子鑒定而使問題簡單化?我們建議做個人親子鑒定。所謂個人親子鑒定,就是在非司法的情況下,在充分尊重鑒定人隱私的情況下進行的DNA親子鑒定。這樣的鑒定,由于方式隱秘、步驟簡便、收費合理,且能夠為是否有必要進行司法鑒定提供決策參考。而多數(shù)人做了親子鑒定,只是想知道是否孩子是自己的,以便有個說法,有個安排,并不想把這種事搞到法庭上。面對越來越多的親子鑒定需求,我們不鼓勵草率地去進行司法鑒定。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也沒有必要上升到這個層次上來。有這方面需求的父親首先可以進行靈活的個人鑒定,當鑒定結果表明有必要用法律武器來維護權利時,再進行司法鑒定也不晚。況且,大部分情況下根本無需去進行司法鑒定。在歐美的親子鑒定中,個人鑒定的數(shù)量遠遠超越司法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