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業編制警察這種稱呼并不準確,正確說法應該是
首先,
不過,由于編制數量有限,各地公安機關都面臨警力不足的現象,不得不招聘輔警協助工作。
而輔警的工資福利很低,人員流動太大,部分地區為了解決這一矛盾,聘用了一批事業編制的警務輔助人員,也就是文職工作人員,一般掛在警務保障服務中心等下設事業單位中。
對外而言,這些文職工作人員也被稱呼為警察;但是,對內而言,文職工作人員既沒有警號、警察證,也不能授警銜,沒有獨立的執法權,只能配合正式民警進行執法。
而且,
一方面,事業編制比同級的公務員的收入會少15%左右。
另一方面,正式民警有額外的警銜津貼、加班補貼、執勤崗位津貼,比普通公務員要高2000多元,而文職工作人員并沒有這些津補貼,差距會拉得更大。
同時,
正式民警可以走行政領導職務的路線,如派出所副所長、所長、副局長等;也可以走執法勤務或警務技術的職務序列,如警員、警長、高級警長等。
而文職工作人員不能擔任行政領導職務,也不能走執法勤務或警務技術的職務序列,職業天花板較低。
不過,文職工作人員畢竟擁有事業編制,屬于國家干部的一員,只要不違紀違法,
而且,其福利待遇也是完善的,除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外,還有年終獎金、五險二金,相比普通企業職工有明顯的優勢。
至于你說的退休費,在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已經沒有了,改成在職時繳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退休后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