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你是軍士(士官)安置,不建議去市中醫院工作,還是建議選擇市投資促進局。
首先,糾正你一個錯誤,新施行的《退役軍人保障法》中沒有士官的說法了,改成了
目前,只有三期(12年)以上的退役軍士才安排工作,一般是由事業單位或國企提供工作崗位。
如果是去國企,要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報國資委備案,屬于
如果是去事業單位,要簽訂《聘用合同》,給予
值得注意的是,軍官轉業才是干部身份,而
市中醫院是市衛健委(局)管理的
但是,市中醫院的
而市投資促進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屬于
軍士一般是安置到下屬的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等,屬于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財政撥款方式為全額撥款,工資福利更加穩定。
其次,市投資促進局主要負責全市的招商引資工作,對專業性的要求并不高。因此,退役軍士不一定從事輔助性工作,很有可能會抽調到局機關從事業務工作,
再次,因為投資促進局的工作特性,出差的機會非常多,每月的差旅費補助就不少。同時,要到全國各地亂跑,要去各種企業商談,要參加各種會議、各種活動,
因此,個人的建議是去市投資促進局,職業的獲得感更強,生活更充實,工資福利更穩定。
@瑛杰小豬,一起聊聊體制內的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