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車發票由汽車經銷商(4S店)開具。必須買車時才能開。
2、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規定:“凡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從2006年8月1日起,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機動車發票》),并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冊登記聯加蓋開票單位印章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813號)規定:“從2006年10月1日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冊登記聯一律加蓋開票單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