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地區政府針對農業發展都有一定的獎補措施,可以聯系政府及農業農村部門進行咨詢。
以河南省蘭考縣為例,該縣在2020年2月26日發布了中共蘭考縣委辦公室蘭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蘭考縣支持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和涉農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蘭辦〔2020〕6號)。主要內容如下:
蘭考縣支持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和涉農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農業產業化、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在提高效率的基礎上確保產量和質量,持續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最終實現農業現代化。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以下措施。
圍繞農業主導產業,對家庭農場種植紅薯、高油酸花生50畝以上,專業合作社種植100畝以上的,每畝補助100元;對種植蜜瓜、蔬菜、葡萄、經濟林等設施農業的,按固定投資的30%給予獎補;對種植苜蓿、雜交構樹1000畝以上的龍頭企業,每畝補助200元,連補三年。
鼓勵家庭牧場、養殖合作社、涉農龍頭企業積極發展牛產業、羊產業。
(一)牛產業
基礎設施按照每頭牛4平方米標準進行建設,以存欄100頭為起點,每頭牛補助1000元,單場補助不得超過100萬元。
(二)羊產業
對按不高于市場價放養給農戶500只以上,且按市場價回收的龍頭企業、養殖合作社,每只羊補助100元。
生產性服務類。對冷鏈、倉儲、保鮮、分揀等初加工的新型經營主體,按總投資的30%進行獎補。
深加工類。對“新三寶”及畜牧主導產業進行深加工的新型經營主體,補助生產設備總投資的30%。
政府設立200萬元的農機補貼基金,對家庭農場、農機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需要的農機具、進口機械進行補貼。
鼓勵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積極發展林下經濟,如林藥、林菜等模式,使鄉鎮(街道)利用3—5年時間實現土地流轉費用的自給自足。
政府設立500萬元科技研發基金,在積極申報國家項目的基礎上,對圍繞農業主導產業進行育苗、科技研發的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和涉農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給予一定補助。
家庭農場、合作社農產品新注冊商標的,給予500元獎勵;新入選省級農產品品牌名錄的,每個產品給予1萬元獎勵;新入選國家級農產品品牌名錄的,每個產品給予2萬元獎勵。獲得“無公害、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認定的,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5萬元、10萬元獎勵。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規定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