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頭是傳銷類犯罪的主要特征,非法集資中也可能存在拉人頭,但是并不是主流。非法集資主要表現為違法、公開地向社會不確定公眾吸收資金,集資人往往是大肆公開宣傳后,來者不拒地接受社會公眾的投資。相比傳銷這種人拉人的金字塔人員結構模式,非法集資更像是一個中心“輻射”多人的扁平化模式。
當然,近年來,傳銷犯罪和非法集資犯罪不斷融合,部分傳銷人員規避組織領導傳銷犯罪三級以上的定罪標準,設置兩級結構,人拉人繼續存在,并許諾拉人獎勵(動態收益)和投資數額獎勵(靜態收益)。這時候,由于層級不夠,不能按照組織領導傳銷處罰時候,就按照較輕的罪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處罰。當然也存在非法集資集資者為了集資速度,引進傳銷拉人頭的模式實現快速裂變。
總而言之,拉人頭不是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征,但非法集資中也會存在拉人頭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