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陽檢察機關提前介入一起“94歲老人涉嫌猥褻兒童”案件,你怎么看?
正如網上傳說的那樣,老人壞,那是壞人長老了。看了這個案件,令人發指,令人氣憤之極!監察機關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照法律,決不姑息。
任何一個人,只要觸犯了法律,竟敢以身試法,那就要用法律來懲治,年齡不能成為依法行政的擋箭牌。老人,應該成為踐行社會道德的模范;老人,應該帥先垂范,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給年輕人做出表帥;老人,應該潔身自好,讓社會尊重你;老人,更因為你是老人,就不能讓你的行為玷污了你的稱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網恢恢,疏而不露。法律無情,觸犯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