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庭突然發表聲明?
張庭的聲明沒多大意義,事實上就是張庭自己找律師起草的一張律師函,希望一些媒體少發聲讓大家不要太關注自己這件事,順道還提了一下自己現在只是配合調查,聲明里面還提到了案情復雜,其實一點都不復雜,有那么多的受害人作證,還有巨額的財產和96套房產說的清楚嗎,如果真的能說清也不會被查封了,調查階段不會輕易查封的肯定是有一定的線索才會采取措施的。
所謂的案情復雜也只能說明張庭夫婦給自己設置的防護網太多了,利用子母公司的層層控股來拆分責任,越是發聲明就越說明有問題,娛樂圈多少個明星在實錘之前都是發律師函警告,可緊接著實錘以后又趕緊發道歉信,如果真的清白完全可以等到有關部門出了結果以后在去挨個起訴這些媒體和賬號追責,現在發布無非就是想壓制輿論罷了。
張庭林瑞陽夫婦張庭方發布的律師函張庭公司構不構成傳銷性質在我國傳銷就是違法的,只要最后的調查結果能定性張庭夫婦為傳銷行為那么一定就是違法的,根據有資質媒體披露出來的舉報人錄音原文大家可以看一下:
來源于時報視界發布的張庭案舉報人張女士的錄音
“人家就是明星老板啊,我當時就問他(指上級代理商)真不用投錢嗎?”
上線告訴張女士真的不用投錢,人家明星老板不差錢,說這就是分享經濟,分享就能賺錢,你就發朋友圈就行,我們群里都有素材。
“咱們都是看她們電視劇長大的,覺得明星不會騙人的啊”上線說讓交2500元買產品的錢,讓買成產品不是交費,還給你2500元錢的貨呢,你給他開卡了,他再去給別人開卡,你生了兒子,你的兒子生了孫子,你的兒子和孫子買東西你都有錢賺,如果到了董事長級別就可以掙子子孫孫無窮代的錢。
但是要做每月10萬元的業績連續三個月才可以,當時的張女士信以為真套用了信用卡,花唄來囤貨自費去開會,結果到了看到很多公司找人來忽悠大家,說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淚,說自己是怎么從一個窮光蛋在加入公司以后變成富翁的洗腦演講。
從有資質媒體公布的錄音來看,如果屬實這就是傳銷組織慣用的“金字塔模式”。
就看最終能否定性為傳銷了定性成功站臺的明星會被追責嗎?為張庭,林瑞陽夫婦公司站臺過的明星很多,有徐崢老婆小陶虹(據說持有股份和分紅)林志玲,明道,蔣依依,羅志祥等等,還有吳宗憲,海泉也當過嘉賓,通過私人關系幫忙在社交媒體轉發的明星還有很多,這些人有沒有收取過費用現在無從得知,想必真正出于友情的也不會太多吧,如果此案能被定性為傳銷,那么收取過費用幫忙站臺和幫忙轉發宣傳的明星也難逃干系。
張庭徐崢陶虹張庭,明道結語現在就等待相關部門的最終調查結果公布了,也希望媒體人在為此事發聲的時候盡量客觀公證,根據披露出來的案情和證據總結,理智一些別到時候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往往很多自媒體人容易跟風揣測,張庭公司的這份律師函雖然是警告性質的,但是一樣擁有追責的法律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