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能去自己夢寐以求的山東理工大學上學嗎?
我支持山東理工大學接受陳春秀上大學請求的觀點。
一方面,16年前被人冒名頂替不是她個人的過錯,她實實在在地參加了高考,考出了真實的成績,且已被山東理工大學錄取,這一切均有據可查,山東理工大學也不會否認。冒名頂替者固然可惡,實為犯罪行為,除了注銷其學籍外,山東理工大學并沒有太多辦法。犯罪者自然有法律制裁,大家可以拭目以待,看聊城冠縣的公安、法院如何偵破、審判吧。
特別要說的是,山東理工大學在此事件發生過程中也有審查學生入學資料不嚴的責任,該校也已承認,這也導致了陳春秀被頂替,從而改變了人生命運。學校既然承認,就要有承擔責任的勇氣和行動!
陳春秀已經表達了強烈的學習意愿,山東理工大學應該想盡一切辦法予以滿足。該校為什么以“沒有先例”為由拒絕了陳春秀呢?估計不是“沒有先例”的原因,而是此事學校并沒有足夠權力這樣做。
如果山東理工大學有愿意讓陳春秀來校就讀的想法,實在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不過是某個院系、某個專業增加一個學生,學生宿舍多一個床位而已。但學校需要向省教育廳、教育部請示,得到特別審批。不然,即使山東理工大學接受陳春秀入學,以后也無法給她新的學籍,更無法給她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
“特事特辦”,是完全可以的,也是普遍的民意。但是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的“特批”。如果說“沒有先例”的話,不是山東理工大學,而是教育主管部門。但錯誤是山東理工大學犯下的,如果學校真的愿意給陳春秀一個學習機會,給自己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要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授與學校“特事特辦”的權力,在入學資格、學籍、畢業證書等方面打開“綠燈”,甚至可以給她本科學歷,這也算是一種“補償”。
這樣,山東理工大學不僅不會失去顏面,反而會得到更多尊重,會在全國人民面前樹立一個正面形象!正所謂“危”中有“機”,就看山東理工大學是否愿意、又能否抓住這個“機遇”了!如果上級主管部門不同意,世人就不能怪山東理工大學了!現在,“球”已經踢給教育主管部門了,看他們是否有勇氣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