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有哪些賣產品的模式?
01
昨天晚上看到一篇報道。
有人因為發朋友圈賣東西導致被判賠80萬。
有人。發微信朋友圈。賣東西。被判賠80萬。
第一反應是,這也太恐怖了吧……
事情是這樣的:
一名在校學生吳某豪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低價叫賣很多大品牌的手表。
其中包含有丹尼爾惠靈頓、卡西歐、施華洛世奇等。
DW情侶手表套餐,520元一對……請問看到這樣的信息你心動嗎?別忙,還有后文。
此事被正規的手表公司丹尼爾惠靈頓知曉后,以商標侵權為由,向法院起訴吳某豪在朋友圈銷售其假冒商標的手表。
經法院審理后,才知道原來吳某豪只是負責在朋友圈發售賣的消息終端。
操作流程是:
當有人向吳某豪購買這些產品時,他需要把收到的錢和訂單的地址發給他的上家林某燦,由林某燦負責給買家發貨。
并且經調查,林某燦有過前科,其曾在2019年時因銷售假冒商標的產品被判刑過,還被罰過10萬元。
并且經過此次查詢得知,林某燦的下游賣家有很多,就光是收到其下游的微信入賬都有1500多次,并且收款合計約60萬元。
最后判決的結果為:
吳某豪和林某燦兩人明知是假冒別人的商標,卻還是選擇在微信朋友圈進行銷售。
故兩人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注冊權,對其造成損失共計80萬,考慮到吳某豪僅僅是在朋友圈銷售,又是在校學生,所以林某燦被判賠80萬,其中的8萬由吳某豪承擔,因其也有連帶責任。
并且有人指出,林某燦不僅有侵權賠償責任,若是被查出他的這批物件是假貨,有可能導致民事賠償以及行政處罰的三重后果。
02
可能有人在想,在微信朋友圈賣東西,這不是今天很常見的事?
特別是疫情期間在朋友圈賣口罩的,那可是一抓一大把。
因為這是最低成本,無時間地點限制的工作,以至于有很多寶媽以及大學生投入其中。
不僅如此,甚至于還有很多人已經全職做起了微商。
說句實話,我有時候超級討厭微商。
你知道微商有多煩嗎?你知道每天打開朋友圈看到都是微商是什么感覺嗎?你知道時不時的在微信上收到推銷信息的煩躁感嗎?你知道微商退貨難嗎……
有時候我又覺得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做微商賣東西讓人討厭, 他們不知道嗎?
很清楚啊!
為什么還要做?
生活所迫使他們不得不出賣自己僅剩的一點自尊來換取一點點生活補貼,為了生活,甚至是在微信朋友圈出賣自己自尊來換取在老公婆婆面前的一點自己的自尊。
03
我在這里并沒有為微商說話,也沒有貶低微商的意思。
我只想說,微信朋友圈是我們個人的私人空間沒錯,可也是影響別人的空間。
我的想法是:
(1)作為買家,我們千萬要相信,天上真沒有餡餅,你可以想象,若是大品牌的東西都在微信朋友圈賣了,那么那些品牌店還有必要存在嗎?
只有一個可能,那可能是假冒的,而你若是相信了,只能是花比原價低一點的錢去買到很普通的假冒產品。
(2)作為微商朋友們,其實大家都知道生活不容易,可是在選擇做這行之前,一定要考慮好此產品的來源,以及質量,因為從微信朋友圈起步,這本就是基于朋友信任的基礎,一次受騙,此后可還有未來?
其次,若是沒擦亮眼睛選擇錯誤,那么責任不僅僅是賺不錢,還可能承擔更大的后果,所以,一定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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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