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類名和變量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類名是用來定義類的標識符,而變量名則是用來標識某個變量的名字。
因此,類名和變量名是不能重復的,否則會導致編譯錯誤。
public class MyClass { int MyClass = 10; // 編譯錯誤,類名和變量名重復 }
如果想要使用與類名相同的變量名,可以使用關鍵字this來進行區(qū)分。
public class MyClass { int MyClass = 10; public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this.MyClass); // 打印變量MyClass的值 } }
在上面的例子中,使用了this關鍵字來引用類中的變量MyClass,從而避免了與類名重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