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SS中,我們可以使用兩種不同的樣式來定義元素的樣式:全局樣式和局部樣式。
全局樣式是應用到整個頁面的樣式,而局部樣式則只應用于單個元素。
局部樣式可以在HTML元素中使用style屬性來定義,示例代碼如下:
<p style="color: red; font-size: 20px;">這是一個有顏色和字號的段落</p>
在上述示例中,style屬性被用來定義該段落的字體顏色和大小。但是,這種方法可能會導致HTML代碼變得冗長,并且不便于維護。
因此,我們通常會將局部樣式定義在CSS樣式表中,然后通過選擇器來應用于元素。例如:
p { color: red; font-size: 20px; }
通過上述CSS定義,所有P元素都將具有相同的顏色和字體大小。
如果需要使用不同于定義的局部樣式,可以直接在元素中使用style屬性,它將覆蓋CSS樣式表中定義的局部樣式,如下所示:
<p style="color: blue; font-size: 24px;">這是一個大號藍色字體的段落</p>
在上述代碼中,style屬性覆蓋了CSS樣式表中定義的局部樣式,并為該段落定義了不同的顏色和字體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