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公司讓我辭職后?
通過描述,我們可以發現幾個事情:
獵頭工作上有瑕疵。企業面試門檻不合理。你有換工作的意向。你在意獵頭給你推薦的這個職位。對于裸辭和騎驢找馬,實際求職者在找工作的時候更多的是后者。畢竟面試找工作不是一廂情愿的事情,只有求職者和企業都滿意并能在方方面面都達成一致,才算成功。
正是因為有不確定性,求職者才不會直接去冒險,而是會采用更加穩妥的騎驢找馬,至少面試失敗后找工作失敗后,不會陷入困境,還能給自己留條后路。
我們先來談談獵頭在本事情上犯的錯。先表明我的態度:求職者要謹慎對待獵頭推薦的崗位。
為什么企業會委托獵頭找尋人才? 答案也很簡單:獵頭專業,有自己的渠道;節約企業搜尋簡歷搜尋人才的成本。
我們要明白獵頭的操作,獵頭是先有崗位后匹配人,獵頭本質上是找人。也就是說先有了崗位需求,獵頭然后根據需求去找合適的人。這是用崗位去匹配人,這和企業的操作一致。
而一般求職者找工作的操作,卻很直接,就是直接找崗位,然后推銷自己。這是人去匹配崗位,也就是說求職者拿自己去匹配崗位。
二者的區別就在于對人的定位上:獵頭對人或對求職者的定位是模糊的,求職者對自己的定位肯定是清晰的。
獵頭推薦的工作一般都是中高端職位或者是專業性比較強的職位,更或者是稀缺職位,它們的特點是人才流通市場中符合需求的人選比較少,甚至沒有,所以獵頭就會去海選,甚至去盲選。特別是對于專業性強的崗位,獵頭受專業知識的限制,只能硬往上靠。
●就本問題看,獵頭的工作有瑕疵 :
企業的需求獵頭應該研究透徹,在找人的時候就應該清清楚楚。企業不和在職人員談,企業不面試在職人員,這其實是企業招聘員工面試求職者的一個門檻,同時也是企業需求的一部分,獵頭在這上面犯了錯,忽略了這個門檻。
另外,獵頭找到獵頭自己認為比較合適的人選后,正常流程是應該先和企業溝通一下,確定是否合適,是否要去面試,何時去面試等。本問題中,獵頭和企業肯定沒有有效溝通,而是直接安排求職者去用人企業面試。
同時,獵頭作為企業和求職者的紅娘,牽線搭橋的作用沒起到,本應該兩頭都兼顧,結果兩邊的感受都忽略了。
為何有些公司不愿意面試當前還在職的求職者?在職狀態和離職狀態的求職者,確實有不少的區別,有些公司區別對待,也可以理解。
首先,薪資福利上不容易砍價。
當前還處于在職狀態的求職者,畢竟還有一份工作,還有一份固定的工資,而這會作為他求職時候面試時候的最底線。
尤其是在面試談薪資的時候,求職者肯定會基于他當前的工資水平,放開了和所應聘的公司談。
如果能高出他當前工資許多,那最好不過;如果和當前持平或少于當前,那他完全可以放棄談判,畢竟意義不大。而放棄對他也不會有任何損失,因為他在職。
正是基于此,公司會丟失不少的主動權,尤其是公司已經看中了這個求職者,認可他的能力并迫切想要簽下這個求職者的時候。
還可以延伸一下,既然看中求職者,為何薪資上還要有所限制?肯定是基于薪酬體系和用人成本。當然薪資福利只是一方面,由于求職者在職,那么他面試心態上也會有所不同,他就不會那么的急迫,他就會有更多的要求,這對招聘企業其實都是不利因素。
其次,入職時間上不好確定。
目前還在職的求職者,從求職者的角度看他們求職的這種行為,其實就是大家所熟悉的騎驢找馬。
而這種情況的麻煩點在于他們的辭職不確定性上:如果他通過了面試,和新公司確定了入職時間,然后他回原公司去辭職辦手續,如果老公司不批準怎么辦?如果老公司通過各種方式強制挽留他怎么辦?
不僅求職者自己難辦,對于新公司也難辦。
求職者一邊和新公司談妥入職,一邊和老公司糾結離職,兩頭都為難。
新公司簽了求職者,新公司肯定希望他能早點到崗,以免生變。結果左等右等,求職者一直推遲入職,這勢必會加大新公司的成本,勢必會給新公司帶來更大的風險。如果最后求職者辭職不成,那入職新公司也就變為爽約,新公司白白浪費等待時間,人不僅沒招聘到,還得重新啟動招聘。
●就本問題看,企業做法有所不妥:
求職者裸辭沒問題,騎驢找馬也沒問題,有問題的是企業的這種做法。
企業對求職者在職離職有要求,這本身也沒問題,但企業把這個作為一個門檻,這勢必就會拒絕一大批優秀的求職者。
況且企業又是通過獵頭來找尋人才的,而常見的獵頭找尋到的人才,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在職的,或者在職有離職傾向的。
所以完全有必要懷疑該企業招聘的真實性。
最后我們回歸本問題,談談求職者。你猶豫不知道怎么辦?
說明你既在意這個工作又覺得企業要求不合理,你不想冒這個風險。
那你不妨先明白下面這兩件事:
第一件:
不少求職者認為獵頭找自己,獵頭給自己打電話,獵頭給自己推薦工作,這是自己的榮幸。
其實大可不必這樣去想,獵頭找你,是他的工作,而且有既得利益在里面。
更何況獵頭是直接拿企業的需求和求職者的簡歷進行對比匹配,一般都沒辦法同時把握兩頭的精髓。
所以作為求職者,一定要記住我的提醒:謹慎對待,認真識別。
第二件:
求職者找工作,要的是穩妥,而不是冒險,更不是逼上絕路或置死地而后生。
如果你已經裸辭那是沒辦法,除此之外,必須要騎驢找馬,這是對自己的負責。
另外,企業要你先辭職后和他們談,本身就是自私無理的要求,他們只顧及企業的想法,只考慮企業的風險,而從不考慮求職者的感受。
由此推斷,這類企業對員工都很苛刻,這類企業流程都比較死板,這類企業幾乎都不懂或不會變通。
所以你應該直接拒絕企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