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還有閱讀傳統文學的必要?
基本介紹
三古、七段 文學發展變化的九個方面 上古期 中古期 近古期
傳統文學
傳統文學
如果將中國文學史比作一條長河,我們從下游向上追溯,它的源頭是一片渾 茫的云天,不可詳辨。我們找不到一個起源的標志,也不能確定起源的年代。那 口傳時代的文學,應當是十分久遠的,后來的文字記載不過是對那段美麗夢幻的 追憶而已。最保守的說法,從公元前11世紀,也就是<詩經>中的一些詩篇出 現的時候起,這條長河的輪廓就已經明朗起來了,后來逐漸匯納支流,變得越來 越寬廣。這中間有高潮也有低潮,但始終沒有中斷過。若論文學的悠久,只有古 希臘文學、古印度文學可以與中國文學相比;若論文學傳統的綿延不斷,任何別 的國家和民族的文學都是不能與中國文學相比的。
三古、七段的具體劃分如下:
上古期:先秦兩漢(公元3世紀以前)
第一段:先秦
第二段:秦漢
中古期:魏晉至明中葉(公元3世紀至16世紀)
第三段:魏晉至唐中葉(天寶末)
第四段:唐中葉至南宋末
第五段:元初至明中葉(正德末)
近古期:明中葉至“五四”運動(公元16世紀至20世紀初期)
第六段:明嘉靖初至鴉片戰爭(1840)
第七段:鴉片戰爭至“五四”運動(1919)
觀念特征中國傳統文學觀念有兩個主要特征,一是文學的籠統性,或者說是包容性,即“文學”一詞是一個寬泛的概念,通常不加區分地用于指稱一切文字文本;二是文學的功利性或者工具性,即在對文學的文化定位上,著重其作為工具的價值而否認其自足自為的本體價值。
這兩個成分相輔相成、彼此支持,在現代文學觀念產生以后,這兩種成分被我們的理論術語表述為“雜文學觀念”。雖然在這一籠統的“文學”概念之下,還有細分的詩、詞、曲、賦等概念,用于指稱各類以辭采、抒情為主的文體,但它們并沒有被作為一個整體與那些以應用為主的文體相區分,也就是說,中國傳統文論還沒有發現它們的某種共同本質,還沒有發展到能夠抽象出“文學性”、“審美性”這一類概念的理論水平。
民族精神由于社會轉型等諸多因素,現在有一些人對民族精神的評估還存在許多困惑,而對于現實生活中的民族劣根性卻談論甚多。然而中華民族在其淵遠流長的文明歷史發展進程中,不容置疑地形成了并堅實地存在著的偉大的民族精神。這種民族精神不僅集中地體現在一些歷史事件和民族英雄身上,同時也深深地滲透至中國豐富多彩的傳統文學之中,涌現出了一大批富有民族精神的作家與詩人。概括起來,中國傳統文學中的民族精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凌然不可侵犯的 民族氣節
中華民族歷來是一個講究民族氣節的民族。早在先秦的散文中,便有不少令人肅然起敬、閃耀著民族氣節的光輝詞句,當民族矛盾尖銳,中華民族受到外來民族或國家侵犯之際,它就會轉變或凝聚成一個民族的尊嚴,體現出一種民族的氣節。而這種凌然不可侵犯的民族尊嚴和氣節,正是中華民族精神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并在秦漢以后的文學作品中廣泛地保存著。
熱愛和平,向往安定美好的生活
中華民族一方面有著凌然不可侵犯的民族氣節,同時也有著講和平、反戰爭、追求安定美好生活理想的一面,并成為民族精神的另一個組成部分。這種企盼天下百姓能過安寧美好生活的熱望,在陸游、辛棄疾等宋代詞家的作品中也有體現,即使在梁啟超、秋瑾等近代作家的詩文中,也不同程度地反映著,這都充分證明了中華民族是一個熱愛和平的民族。
甘赴國難,傷時憂民的 愛國精神
中華民族歷來就有一種報效祖國、傷時憂民的愛國精神,這無疑也是中國民族精神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并在中國傳統文學中占有一個相當份量的比重。這種報效祖國、為國捐軀的愛國精神,在唐詩的從軍行,或送人從軍,以及一部分邊塞詩中,得到了更為強烈的張揚和表現,到了鴉片戰爭以后,由于外來殖民者的入侵和暴行,中華民族的愛國熱情得到了空前的激發。丘逢甲的“四百萬人同一哭,去年今日割臺灣”諸詩句,均令人觸目驚心,低回不已;而秋謹的“拼將十萬頭顱血,須把乾坤力挽回”等詩句,更讓人拔劍起舞,為國許身。
不甘落后,自強不息的進取精神
早在<易經>中,便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而在先秦的許多散文中,也有很多關于修身養志和自強不息的話語,中國的民族精神,在哲學中主要體現和解決的是一個觀念的問題,那么在文學中主要體現和傾注的是一個情感的問題;前者是一種冷峻堅毅、明志清醒的理性,而后者則是一種洶涌澎湃、沸騰燃燒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