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符號常量?
定義符號常量的一般格式:CONST<常量標識符>=<常量>說明:常量說明部分以關鍵字const開頭,后面的標識符為常量標識符,其中"="號后的常量為整數、實數、字符、字符串(字符、字符串常量在后面章節中將作介紹)。而且,在常量說明部分可以將幾個常量說明成符號常量,共用一個關鍵字"const"。例如:則在本程序中pi和zero作為符號常量,分別代表實數3.14159和整數0。也就是說,常量說明部分既定義了常量名及其值,又隱含定義了常量的類型。 關于符號常量,應注意下列幾點: ⑴符號常量一經定義,在程序的執行部分就只能使用該常量標識符,而不能修改其值。 ⑵使用符號常量比直接用數值更能體現"見名知義"的原則,也便于修改參數,故一個較好的程序中,應盡量使用符號常量,在執行部分基本上不出現直接常量。標識符的書寫規則是一般開頭以字母,數字,下劃線開始,在java等語言中開頭可以以$美元符號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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