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新的喪葬規矩有哪些呢?
潮山喪俗
潮汕人向來都是講究及一些傳統的喪葬習俗,在潮汕地區喪葬習俗有哪些?潮汕喪葬習俗及禁忌事項又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潮汕喪葬習俗
潮汕喪葬習俗有哪些
一、筑生居
潮人信“風水”,死前便多選擇風水寶地來“筑生居”。所謂“生居”就是為未死的人修的墓。為什么人沒有死,就要修筑墳墓呢?人們普遍認為:一塊墓地風水的好壞,會關系到一家子孫的福災,此所謂“富貴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壽延促,亦由墳壟所招”。故此,人們選擇“風水”時總是十分慎重,務必請來“風水先生。”風水寶地選定后,即可開工修筑“生居”。“生居”修筑完畢,便可樹墓碑。一般人死后碑文上的字要涂綠色油漆,而生居的碑文上要涂上紅色,以示人尚未死亡。
二、預購棺木、壽衣
除了預先選擇墓地外,有的還提前準備棺木、壽衣。棺材通常選用梓木、樟木、柏木等細密堅固的優質木材。棺材的形制多呈長方匣狀,由棺蓋和棺身兩部分構成,尺寸大小視死者的軀體而定,以適中為度。民間喪葬用棺視其家資而定,富者置棺不惜千金,精雕細作,髹漆結彩,極盡奢華;窮者薄板白棺,簡易粗糙。壽衣的制作要擇日選時,制成后要單獨收藏,不能被其它衣物所壓。每年六月初六這一天,應該拿出來曬曬太陽,以除去霉氣。
有人認為,提前制作棺材、壽衣,有所不祥。其實,人之垂老,死在旦夕,誰也無法預料。如果及早將這些東西準備妥當,老人一旦撒手歸西,就不會倉皇失措。
三、喪葬程序
老人將要斷氣時,應將他移入廳堂。斷氣后,其親屬必須帶上鍋缽到江邊或泉邊,丟下錢幣“買”回水。然后用這水為死者舉行沐浴禮。接著為死者理發整容,并脫去身上衣服,換上壽衣。一般是男的著雙數長衣,女的著單數衣裙。俱是黑鞋白襪,手執手巾、扇子。尸體蓋上天地被(即蓋棺被),紅布面在上,白布面在下。棺被遮面,俗謂死人似虎不讓驚嚇活人。其實,擔心其家屬睹人傷情,過分傷心也是一大原因。死者腳尾擺一盞豆油燈,叫做“腳尾燈”。“腳尾燈”據說可以在地府給死者照明引路,所以千萬不可吹滅。燈旁置飯一碗,稱為“冥飯”,以供死者在陰間享用。
在過去,還有一道“報鐘”程序:停尸后,死者兒孫俱執白燈籠,列隊前到土地廟或者城隍廟“辦哭”,向土地神或城隍爺“報告”家中死了親人。報鐘后,即派人到親戚、死者生前友好的門口報喪,稱“趕老”。報喪的人不能直接進入人家家門,只能在門口談。當親戚朋友得知消息后,便送報喪的人一點“腳皮錢”,一表示驚悉,二來向報喪者表示謝意。這就是潮汕俗話所說的“買水報地頭”。
然后是“收殮”,即將尸體收殮入棺的儀式。收殮前舉行“飼生”禮,由孝子、兒媳用筷子夾一小塊豆腐、幾粒米飯喂到死者口里。這是古代喪禮中“飯含”的承延。古人認為,飯含是盡孝之道,“孝子所以實親口也,緣生以事死,不忍露其口(《公羊傳.文公五年》)何休注),使亡故的親長和生人一樣享受飲食樂趣,同時也報答死者撫養之恩。殮前要等死者兄弟姐妹兒女都見上一面,然后才可入棺。入棺前棺底要鋪上紙錢,再用紙錢疊成五朵“柿花”加在上面。尸體下棺后又在額上、肚臍、腳尖各添放一朵“柿花”,然后封棺,用斧頭釘上六顆釘并念:
安頭釘,萬事興;
安二釘,仔孫昌盛;
安三釘,三朝元老;
安四釘,四季興隆;
安五釘,五代同堂;
安六釘,安到圓,內外仔孫富貴萬萬年。
如果死者是男,棺木油紅漆,并由族中上輩封棺。如果死者是女,棺木油黑色,并由外家上輩封棺。這就是大殮。
成服上孝。大殮后,死者家屬親眷要披麻戴孝,“成服上孝”,這也是古禮之一。喪服的形式有五種,就是所謂的“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死者親屬按親疏關系而穿用不同服飾。“斬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種,意思是割布作衰,不言裁割而言斬,意思是取悲痛至極的意思。這種喪服用極粗的生麻布作成,不緝邊,使斷處外露,以表示沒有裝飾,衣縫向外,裳縫向內,裳前三幅,后四幅。胸前綴一塊長六寸、寬四寸的布條,謂之“衰”;冠用厚紙作成,寬三寸,長跨過頭頂,再用一根麻繩纏在額下,謂之“武”;多余的麻繩從兩耳邊垂下,謂之“纓;頭和腰部各纏以單股和雙股黑麻,謂之“至[右邊加絞絲旁]”手持竹杖,腳穿草鞋或麻鞋。“齊衰”用粗麻作邊,緝邊,衣、裳邊和下際皆縫起,其他形制與斬衰相似。“大功”意思是指做工粗糙,用熟麻布做成。麻布經過加工,色白較細。“小功”意思指作工細小,用較細的熟麻布作成,質地比大功細密。“緦麻”是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極細的麻布制成,作工更加講究。
孝子手執由族中長輩或母舅賜給的哭喪棒,并念:
日落西山,母舅賜杖;
兒孫有孝,代代榮昌。
父亡子手執竹杖,因竹有節,意為節哀;
母亡子手執桐杖,意為哀痛同于喪父。
靈柩在廳堂里放置一天,在這期間,親戚、朋友便前來憑吊。辦喪事的人應該在門口放一盤石榴枝葉和紅頭繩扎成的小花朵,吊唁者走出靈堂時各拿一枝,以示除去晦氣,帶來幸運。一天后即出柩,也即送葬。出葬時,棺材上蓋上一張描龍繡鳳的緞棺蓋。當棺材抬起的時候,要將安置棺材的兩只板凳踢翻。這時,死者親屬必須放聲大哭。出柩時,前頭是挽聯唁軸開路,然后是一個人在棺材前面撒放紙錢,賄賂孤魂野鬼,以免騷擾。左邊扶棺的是孝子、孝孫、孝婿;右邊扶棺的是孝媳、孝女。跟隨在后面的是親戚、生前好友及本族老人。以前,親屬送葬必須穿白長衫,所以潮俗說“穿白長衫綴行”。現在則只穿素色衣服就行了。
棺材抬到大路口或橋頭,送葬的人,無論親疏內外,一律與死者拜別回家。這時死者親屬要端出一盤糖讓送葬的人吃,以示祛邪。送葬人回到家中,不能直接跨進家門,而是應在事先置放在門口的一盆浸有紅花與菝草的清水中洗滌。
棺材由孝子孝婿護送到墓地安葬,棺材在途中不能歇息。不然的話,會使死者陰魂流落荒野,無可歸宿。故俗語說:“棺材扛上肩━━孬歇。”所以,每次抬棺材必須有兩組人馬,若是其中有人累了,才有人來接替。
棺材到了山上時,先在壙里播種子,拿出一些稻谷也好,麥種也好,撒在壙里,并念道:
種子落土萬年青,內外仔孫大發家。
一種落土萬種收,內外仔孫富貴蓋亞洲。
種子播落墳山,福蔭子孫做大官。
種子落土發四季,內外子孫大富貴。
種子疊墳頭,親朋友人人富齊齊,
仔孫代代富雅敖[下面加力字]。
種子播到圓,內外子孫富萬萬年,
親朋戚友人人賺大錢。
最后收一些種子回去,并念:
種子播來播去播有剩,分乞仔孫去大賺,
人人富過曼谷阿陳弼臣。
葬畢,送葬者脫去孝服,孝子在墓前點焚大貢香,把亡靈請回家中祭祀,稱為“回靈”。亡靈到家后在家中設靈堂,逢七日祭奠一次,稱做“頭七”。到“七七”(49天)或百日始畢,稱“脫孝”。脫孝時,要請“師公”誦經超生,保佑亡靈安寧,并早日投胎出世。這時,家屬要糊紙床紙被,金童玉女,以供亡靈享用,并做“白馃”分送親友。
在過去,還流行著二次葬的習俗,據《潮州府志》載:“陋俗相沿,葬后10>年或20年,則易其棺貯骨于瓷罌,名曰金罐,骨黃者復痤原穴,骨黑者另覓佳城,不經甚矣。非一二縉紳明理之家,鮮不為俗所移者。”,風水的選擇關系到后代人的福災,所以必須在踝骨、腿骨、脊椎骨等按順序取出來。打掃干凈后,又按蹲坐姿勢把骨骼一一裝進一個口小腹大像花瓶一樣一陶壇,這個陶壇就叫做“金罐”。撿骨頭時要小心,不能漏掉任何一個細小部位,更不能擺錯位置,如果骨頭顯金黃色,說明風水好,可重新將金罐埋進去;如果,骨頭呈黑色,則說明風水欠佳,必須重新找墓地。
潮汕喪葬習俗及禁忌事項
潮汕舊俗50歲死者稱上壽,喪葬禮俗繁多,有錢人家尤甚。一般程式都得經過:叫油火、徙鋪、沐浴更衣、報地頭、買水、發訃告、置靈堂、飼生、戀親視尸、送紙儀、掛孝簾、成服賜杖、接棺、入殮、吊唁、出殯、安葬、回靈、守靈、做功德、升龕、卸孝、分手尾、食“清潔桌”等環節,而每一環節又十分繁瑣,曠日持久,故有“多過死人事”的俗語。
叫油火
解放前,富貴人家在家人將要死亡的時候,要舉行一種“叫油火”的巫術儀式,也稱為“叫代”,即叫人來代死。如果有人代替,則可以挽救那個垂死的人的生命。方法是:讓一個作巫術的人用彩色的桐油繪成大花臉,仿照鬼魅之狀,赤膊,系五色裙。法器是一個念過魔咒的碗。這個碗中,盛滿油,點燃后由巫者托之,于更深夜靜之時,在街巷間呼嘯穿行,陰森森尤若鬼火游動,若有人因恐懼而失聲驚叫,這個巫者立即將手上的“油火”向墻摔去并叱曰:“呀呸!”這樣“叫代”便成功。代病人死去的就是夜間失聲驚叫的人。
徙鋪
老人將亡,先移人廳堂,不可留在睡床上,俗稱“徙鋪”。這有兩個含義:一是說如果人在睡床上去世,死者在陰間就要擔“眠床枷”。子孫不讓父母死后在陰間受苦,因此,在估計父母臨死時就將其扶到廳堂。二是謂死者在睡床上死,冥魂將被吊在床中,不能超度。因此老人斷氣后,其子女在地上鋪上席子,將其尸體置于席子上,頭朝門口方向,足伸向后墻邊。有些地方則讓死者臥放冥椅上。接著,死者子孫圍集其前痛哭,稱為“圍孝”,也稱“哭喪”。哭喪時,男泣而不啼呼,女哭依輩分啼呼死者。
沐浴更衣
老人死后,兒媳要用“仙草”(瑞草)香末煮水,為死者洗臉擦身、理發、更換壽衣,稱為“著仙衣”。壽衣大多是事先準備好的,視死者身份不同而有別,有功名者為長袍馬褂、官衣,平民百姓一般為長衫、平裝。壽衣數量多少不論,一般而言,男為雙數長衣,女為單數衣裙。腳均著黑鞋白襪,手執手巾、扇子。穿衣畢,遵古禮移尸于地上鋪席,遮蓋天地被(蓋棺被),紅布面在上,白布面在下。棺被遮面,俗謂死人似虎,以免驚嚇活人。同時在死者腳尾點上一盞油燈,稱為“腳尾燈”。有些地方則點燈于其頭之后,稱為“點頭燈”。無論是點腳尾燈或是點頭燈,都是為死者上路照明之意。另外,在燈旁還要置一碗米飯,稱為“冥飯”。此時,親屬就要套上麻衣,背穿,如果是父親死亡的就露左臂,如果是母親死亡的則袒右臂。
報地頭
潮汕喪事禮俗,其中一項就是報地頭。由村中長者持白燈籠,帶領死者男性子孫穿孝服到地頭神廟報死。死者長子手扶木盤,盤中放著死者的年庚帖、烏糖、麻絲、香火等物。到廟,長者上香后取出年庚帖,對著神像報告說:“生從地頭來,死從地頭去,時辰念給老爺知。”接著念出死者生卒年月日辰,享壽多少歲。廟祝依所報享壽數敲鐘,一歲一響,每敲一響,長子抽出麻絲一條,湊成一束,系于神座,并送香油錢與廟祝。長者將死者年庚帖焚化后,領死者子孫繞道回門。
買水
潮俗父母死后,報地頭后便去買水。孝子孫與報地頭裝束同樣,仍由族長引路,長子端水瓶,瓶插榕樹枝。長子右臂掛一竹箍,到河邊焚香燒紙畢,將竹箍置水面,水瓶放在竹箍內汲水帶回,又另路而回。回到靈堂,用仙草醮水灑于死者臉上,水瓶置死者身邊。據說這是給死者在陰間路上之用。
發訃告
人死之后,其家屬要發訃告通知親友,稱“發報單”。簡者只是口頭通報親友,隆重者子孫要用毛筆在白紙或草紙上書寫上死者諱稱,逝世年、月、日、時,吊唁出殯時間等內容,派人發送親友。送報單者送達不能進入受報人屋內,要在屋外傳呼受報人出屋,受報人看報單內容后在門口焚化。
置靈堂
潮俗凡喪家者必設有靈堂。靈堂大多設于公廳或私家廳。無公廳私廳者,也有臨時搭棚的,稱為設廠。靈堂四圍用藍布裝飾,掛挽軸挽聯,陳放紙扎的金童玉女(意在侍奉死者)、衣物米柜、床褥用品、白鶴花鹿等物。當代還出現有人用紙扎成小轎車、洋房、手機及天國冥幣之物,反映了潮人迷信觀念“與時俱進”。
飼生、戀親視尸
布設靈堂后,死者長子率兄弟子侄扶父母尸體至靈堂正中的冥椅上,頭朝內,腳朝外,前面設香案,陳放遺像、三牲棵品,插白燭,之后舉行“飼生”與“戀親視尸”活動。這是與死者最后告別的禮儀。飼生即是由孝子奉白飯兩小碗,豆干紅糖各一碟,跪在父母尸旁,口念:“父母飼我大,我飼父母老”或“你飼我大,我養你老”。接著用筷子尾夾一點飯菜放在父母口里,又轉用筷子頭夾一點飯菜自己吃下(表示陰陽有別)。“飼生”畢,由法師或長老用紙鏹遮蓋死者臉孔,法師持幡在前引路,子孫按長幼次序均拈香跟隨其后繞尸而行,法師邊走邊念經。若死者是男的,繞尸走圓形;若是女的,則走方形。俗謂“父是天,母是地”,而天圓地方,故此。在“飼生”后,有些地方由子媳自長至幼,每人為死者從頭到腳扇12下(逢閏年應扇13下);有些地方由子孫持小布袋,繞死者走一圈,拉死者衣袖,象征請死者賜種,以示再得祖宗的福蔭。送紙儀
送紙儀即送楮儀。潮俗凡親朋舊故逝世,在接到訃告后,即送去挽聯、軸幅、紙鏹等祭悼物品者,均稱為紙儀。近代以來,多改送銀兩、紙幣,幫助喪家辦理喪事。錢額多少不拘,惟應單數,不能雙數。喪家對紙儀均全收后回禮,回禮物品也均單數,有布疋、面巾、糖果等,隆重者或對遠方來者,須宴請,俗稱食炊飯。
掛孝簾
人死之后,喪家用白布條掛在門框門楣上,垂下門簾,稱為“掛孝簾”,同時掛上白燈籠,撕下原有的紅對聯,貼上用藍紙書寫白字的挽聯,以便讓人家知道其家中死了人。
賜杖成服
舊俗人死后,族長或法師給喪家男女子孫賜授麻衣、麻帽、芒鞋、孝杖,以供喪 期使用,稱為“賜杖成服”。孝杖,《禮記·喪禮》上有這樣的記載:“父喪杖用苴竹為
之,母喪杖用桐木為之。”又《幼學瓊林》云:“孝子之杖曰哀杖,為扶哀痛之軀。”潮 汕地區男死用竹杖,女死用榕或桐。杖一般應和胸部一樣高,但是各個村落長短不 一。有些地方,長子、長孫授長杖,余依次略短。孝杖上端孝子持的用銀紙和麻布包著,孝孫持的用銀紙和大紅紙包著,系上麻繩。授杖者依長幼逐個授杖,口念吉語:“頭戴尖纓,富貴財丁”、“身穿龍袍,元興利貞”、“腰垂玉帶,子孫榮華”、“腳踏烏靴,步步高升”、“賜孝杖,子孫百歲康健;賜孝服,子孫高官厚祿”等等。孝服用麻衣或布衣配上麻繩腰帶,帶結有一子孫袋,內裝稻種;麻帽筍殼形,有的前沿和兩側各有兩個垂團,據說分別代表障眼和閉耳,寓意即盡孝期間,兩眼不視世上物,兩耳不聞窗外事。
賜杖成服,民間統稱為“戴孝”。有子孫在外未能回家奔喪者,長子背包袱雨傘代替之。其余如第三代孫穿麻衣戴白巾、第四代穿麻衣戴藍巾等不同色澤標志,以表死者子孫昌盛、根繁葉茂。
揭西縣的河婆、上砂、下砂、五云等鄉鎮農村,舊時有喪家請縫衣師傅做孝服,孝子們要拜師傅之俗。凡家中有人逝世,孝子們為表達孝心,便在族長的帶領下,手托盤端著三杯茶,來到縫孝服處,哭著在縫衣師傅面前拜師傅,請其去家中縫制孝服。這時的縫衣師傅不能空手站著受拜,更不能伸手端茶喝,而必須手中拿著剪刀和尺子,走到跪著的孝子前,從孝子托盤上端起一杯茶,口念:“頭杯敬天。”念畢,把茶水稍向上潑掉,茶杯放回原處。接著端起第二杯,又念:“二杯敬地。”念畢,把茶水潑向地下。接著端起第三杯茶,又念:“三杯敬亡人。”念后,不潑茶,把茶原封不動地放回原處。之后,雙手扶起孝子,邊扶邊念:“一時之喪,萬年吉慶。”<span><br>
接棺
棺材,潮人俗稱為“大厝”。棺材的形制多呈長方匣狀,由棺蓋和棺身兩部分構成,尺寸大小視死者軀體而定,以適中為度。民間喪葬用棺視其家資自定,富者置棺不惜千金,精雕細作,髹漆繪彩,極盡奢華;窮者薄板白棺,簡易粗糙;家貧如洗者往往以草席裹尸了事,形同裸葬。
潮俗男死棺材涂紅色,女死棺材涂黑色。棺木從棺材鋪運來后,死者親屬便齊集于門外舉哀跪接,置靈堂內的方條凳上。此時大媳婦手持牛肩鞍從棺木頭部向尾部曳過,再持掃把掃棺材三次。俗謂曳牛肩鞍表示父母終生勞累,從此可以息肩;掃棺材是為翁姑再掃一次“事處大厝”。
有錢人家的棺材,可以在老人死亡之前先購買藏于家中,或定購后寄放在棺材鋪里,此舉的目的是讓老人放心,知道死后會有好的“大厝”住。這也是表示家人對老人的孝敬。
入殮
棺材買回來后,等死者兄弟姐妹兒女都見上死者一面,以為告別,俗稱“收觀”。然后進行人殮。人殮前,棺內要填滿鏹紙、草紙、茶葉、毛巾、扇等物,再安下枕頭。人殮時,家屬要圍繞棺柩俯伏爬行一周,以示告別,稱為“爬棺”。接著長子扶頭,仵作用麻皮分胸、腰、腳三部位打緊吊下棺中。尸體下棺后又在額上、肚臍、腳尖各添放一朵“柿花”,然后蓋棺,擇時下釘(共釘下6根釘子,象征“六丁六甲”,意即功德完滿)。安釘時每下一釘,都要說一句吉利語:
安頭釘,萬事興;
安二釘,仔孫昌盛;
安三釘,三朝元老;
安四釘,四季興隆;
安五釘,五代同堂;
安六釘,安到圓,內外他孫富貴萬萬年。
安釘畢,兒媳用紙媒醮花生油點火燒釘頭,口念“燒釘頭,仔孫富又鏊”①等吉祥語。除孝子、孝婦外,其他人與入殮時辰相沖相克者,均不可看死者人殮。之后,擇時準備出殯。
吊唁
吊唁是親戚、生前好友正式追悼亡人的儀式。舊時除權貴人家外,一般民間不單獨舉行吊唁,出殯時參加送葬便是盡禮。
權貴人家的吊唁禮儀甚為隆重,靈堂莊嚴肅穆,按一定儀式進行。前來吊唁者要穿白長衫,到門口要先給號房遞上“紙儀”(用白紙封上奇數現金)。一進門,樂手敲響幫鼓,吹奏嗩吶,哀樂齊鳴,司儀者高喊“哭謝”,于是靈堂傳出一片哭聲。堂前垂幔徐徐拉開,祭吊者上前行五跪三叩首禮,跪于堂前左側的孝子孝媳、跪于堂前右側的孝女孝婿此時必須陪拜。接著吊唁者又分別給左右兩側叩首行致答禮。禮畢,司儀即給祭吊者端茶(茶甌有茶無水,只作飲茶狀)。吊唁者走出靈堂時,各拿走辦喪事人家置放在門口的一盤石榴枝葉和紅頭繩扎成的小花朵一枝(有的家庭則放一碟糖果),以示除去晦氣。
吊唁的客人多時,中午要辦盛宴款客。古人稱之為“食炊飯”或“食成服”。午宴不能同時開席,要輪番吃飯,名為“食走馬席”,孝子一般不陪酒席,請主事親朋長輩代做主人。
民間對吊唁之禮還有一些約定俗成的禁忌。凡非正常死亡者,親友一般不來吊唁,怕招致災禍。青年男子不宜吊唁妙齡女子,反之亦然,有違此俗即被視為“過情之舉”,會受人譏笑。
出殯
出殯,又稱“送葬”。出殯時間一般為死后3天或7天,也有即日出殯者。夏天,居喪時間短,通常是死后的第三天;冬天,居喪時間可長些,有延至第五天甚至第七天者。
出殯時棺材上要覆蓋著一張描龍繡鳳的緞棺蓋兒,由8個青壯年分兩班輪流扛抬,俗謂之“八仙抬柩”。出殯隊伍中,族長或房長走在前面,邊走邊放鞭炮、撒紙錢(逢過橋要增加紙鏹作過橋錢),其次為挽聯挽軸、幢幡之列,緊接著為靈柩和家屬親眷執杖扶柩隊列(左邊扶柩的是孝子、孝孫、孝婿,右邊扶柩的是孝媳、孝女),最后為哀樂隊和親友送喪者(每人手執香一枝)。以前,親屬送葬須穿白長衫。俗語謂隨人去做某事為“穿白長衫綴行”,源于此俗。現在,送葬者只穿素色衣服就行了,襯衣、褂子甚至T恤都可以,白長衫已經很少見了。沿途,認識或不認識死者的店鋪、人家均可設壇供香,辦三牲祭品祭祀死者,俗稱“擺路祭”。喪事主人事后要酬謝擺祭者。送葬路上,隨行人員碰到相識者忌打招呼談話,恐棺中亡人得知,對被呼名道姓者不利。
當棺材抬至大路口或橋頭時,親友、外家、女眷就要與死者叩首拜別,脫去孝服另路折回。此時死者親屬要端出一碟糖果讓送葬者“食甜” (吃),以示祛邪。送葬者回到家里,不能直接跨進家門,而應在家人事先置放在門口的一盆浸有紅花與仙草的清水中洗手,并將洗手水撒潑于外邊路上才可進門。送葬者走后,棺材由孝子、孝孫、孝婿護送到墓地安葬。出殯途中,棺材不能停歇于地,怕死者陰魂流落荒野,無處歸宿。潮汕方言歇后語云:“棺材扛上肩——孬歇”(不能停下來),源于此俗。因此,每次抬棺材必須有兩組人馬,如果其中有人累了,才有人可接替。出殯時,死者的兒子及媳婦的孝服用麻布制成,無縫邊,即古稱“斬衰”。普寧一帶,孝子孝孫的頭上戴著用菅芒葉和稻草編成的“毛箍驢”,并用麻皮繩結五顆如小雞蛋一般大小的銀紙團。前面一顆,用以堵住嘴巴;兩旁各一顆,用以堵住眼睛,再旁兩顆,用以堵住耳朵(意為一心一意辦喪事,不管其余諸事);女兒孝服用苧麻布制成,拗折縫邊,布邊在下,古稱“齊衰”,頭上戴同樣用芋麻布制成的“遮頭感”;孫女頭戴的“遮頭感”,則用白布制成,上身用白布長5尺2市寸,折成四折,斜披在左肩至右脅下;女婿和舅父均頭戴“白頭感”,穿白長衫,腰系白腰帶,腰帶兩頭垂于背后,長7>尺2寸。
揭陽一帶,死者長子要背上一束竹篾片圈成的桶箍,帶著諸位弟弟隨在靈柩后面送殯。此風俗的由來有個傳說:相傳古時,揭陽桑浦山有個陳厝村,陳老漢有三個兒子,但彼此不和睦,常吵架乃至動武,陳老漢想不出教誨兒子的好辦法來。有一天,家里的一只木桶的箍子掉了下來,木桶也就散落一地。①陳老漢看后恍然大悟。有一天,他裝病在床,把三個兒子都叫到床前,木桶也放在床前。當三個兒子到齊后,他故意把木桶的箍子弄掉,木桶板就散落地上。陳老漢指著散落的木板說:“你們兄弟看著,一只木桶能連成一體,靠的是什么?就是這桶箍子。家庭就像這個木桶,你們就像這個桶箍子。只有團結連在一起,才不會四分五裂,才會發達興旺。”三個兒子聽后深受感動,一齊跪下,流著眼淚對父親表示今后一定團結,和睦相處。后來三個兒子都娶了老婆,并都教育各自的老婆要和睦相處,妯娌關系要融洽。陳老漢看到這樣的家庭,十分高興。不久,陳老漢病逝,兒孫們非常悲痛。在出殯時,為不忘記父親的教導,兒子們就買來了一束竹篾捆成一個圓圈,由老大背在身送殯。辦完喪事后為上不忘祖訓,下可教育子孫,三個兒子便把竹圈平分各自帶回家中珍藏,視為傳家寶,世代傳承下去。從此,陳老漢家族興隆昌盛,子孫繁衍。附近各村村民知道這一情況后,也仿效起來,遂成習俗。
安葬
棺材抬至墓穴,道士念經后棺材入穴,子孫繞道而回。客俗亡人安葬后次日,子孫備三牲前往墳前祭拜,種上豆種,把墳頭上留下沒蓋上的一塊草皮蓋好,謂之“覆墳”。
回靈
送殯后,女眷在折回后在廳堂設靈堂,靈堂有臺、椅、香案,餐具等,一如亡魂居家之狀。送殯隊伍從山上返回,要從墳上帶一只燃燒的大香,脫孝服,穿常服,按隊列至村口,留家的親友(一般為拿榕樹前導者)開始放鞭炮,引導隊列回到客廳,把從山上帶回的大香插到香案中,稱為“回靈”,孝子孝孫及至親女眷開始祭拜。其他送殯者則脫孝,完成儀式。
守靈
各地多有守靈、超度之俗。有在出殯之前,也有出殯回靈后。靈堂上立著神牌,守靈者早晚上香。時間有三日、五日、七日、十日、四十九日、百日,個別有至三年者。總之,超度未結束,就得守靈,不能脫孝。
做功德
請僧人誦經超度亡魂,俗稱“做功德”。做功德時,孝子一切行為都聽僧人指揮。先在靈堂上掛起大士畫像、十殿閻羅、十八層地獄圖等。僧人先誦靈前經,繼做“四出連”,若死者是男性,則只做“挨塔”和“過橋”,若死者是女性,則“挨蓮池”、“過橋”、“禮血盆”、“散花”四個節目要做全。孝子孝女往往要大把施舍,為死者超度頂禮,散財買路。“挨塔”或“挨蓮池”時,先將紙塔吊在廳中,由和尚誦經,遍請諸仙,然后執起引路幡,領著孝子繞塔或繞池而走。“過橋”則以椿椅擺開當橋,和尚在前引路,孝子奉香爐跟隨過。“四出連”均有“請仙曲”、“引魂曲”等歌謠。
做完四出連,便請死者沐浴更衣,以便上天。廳中置一浴盆,中放清水,用新草席把盆圍住,和尚執引魂幡放于席中,邊搖鈴邊誦經,孝子則跪拜于地。然后燒冥衣,辦粿品祭拜,燒庫錢用具,給死者到陰司使用,俗稱“追薦”。至此,做功德就算結束。連做幾十天功德的也有。因此潮汕俗語說:“多錢多功德,少錢照快節。”
傳說潮汕人做功德始于元代,因蒙古兵大肆屠殺漢人,漢人子孫為了紀念被殺的先人,就仿照佛教的盂蘭會目蓮祭母的故事形式,聚眾念經,祈望為死者消除孽障,使之可往西方樂土。后世演化,成為民間做功德習俗。但做功德所耗資財不菲,多數貧家還是沒有這一程序。
升龕
舊俗父母未亡時,多已先制備神主牌(俗稱家神牌)置宗祠龕中,罩著紅布,上寫“長生祿位”。若父母一方已亡則揭去紅布,露出已亡一方的名字,未亡一方用紅紙封住。神主牌用金粉和榕樹膠寫著:
祖 考諱XXX公
妣懿XXX氏 神主
在男女均未亡時,“主”字欠寫一點,為“王”字。一方亡后,在做最后一次旬祭時,請來族長或有地位的人為神主升龕“點主”。點主者用毛筆醮榕樹膠在“王”字加上一點,掃上金粉,并念吉祥韻語,如:“一點是主,神靈歸府,福蔭子孫,富貴長久。”點主畢,宴請賓客,喪事至此完結。
卸孝
在回靈之前,孝子孝婦所穿孝衣是麻衣,回靈之后,全家脫下麻衣,孝子改在右臂掛麻布手圈或烏布手圈,孝婦改在頭上插白花,稱為帶孝。帶孝期間,男女均穿素色衣服,不能穿紅帶綠,不宜嫁娶,逢有喜慶也不能辦,要等到卸孝之后才補辦。卸孝是在升龕點主喪事完結時,卸下身上一切帶孝的標志。
分手尾
脫孝之時,常將一些可留遺物分給子孫作紀念,稱為“分手尾”。
哭喪須用書面語
《秦德避雨》中,秦德之妻哭喪:“父啊,父啊———”
日常生活中,從來沒有人稱父母為“阿父”、“阿母”的,只有寫信才用到“父親”、“母親”、“雙親大人”這類文語。至于說話,用的是口語,稱呼也用俗稱,大家都這樣,顯得習慣和自然。如果誰在日常中稱父為“父”,稱母為“母”,大家便當作笑話,說是在“哭父哭母”。
潮汕人碰到喪事,便統一用書面語。男人去世,不管生前兒女們稱他為“阿伯”、“阿叔”、“阿丈”、“阿舅”、“阿舍”、“阿爸”、“阿爹”,不一而足,一律哭“父呀”。女婿也哭“父呀”。孫子、外孫、媳婦,不管平時喊什么“阿公”、“爺爺”、“外公”,一律哭“祖父呀”。女人去世,不管兒女們生前稱她為“阿姨”、“阿姆”、“阿嬸”、“阿娘”、“阿妮”、“阿女令”、“阿二”、“阿三”,林林總總,一律哭“母啊”。女婿也哭“母啊”。孫子、外孫、媳婦、孫婿,不管平日喊什么“阿媽”、“奶奶”、“媽媽”、“外媽”,一律哭“祖母啊”。從前,四代五代同堂不稀罕,曾孫稱曾祖為“老公”、“老媽”,哭喪時,便必須喊“曾祖父”、“曾祖母”了。
出殯是這樣哭,停靈期間,每次舉祭開吊,都要這樣哭。越號啕大哭,聲音越響亮越好。鄰人喜歡根據人家的哭聲來評頭品足。潮汕人嘲笑某些婦女說話大聲百喉,常說:“這人企靈后最好”。潮人哭靈,女人企靈后,男人跪靈前,這是慣例。
潮州的兩次葬
舊時代有一種說法流傳至今:人生能做完三件事,就算“仁至義盡”:頭件是替上輩人做“風水”;二是給孩子完婚娶媳婦;三為蓋房子建住宅。
做“風水”被列為人生的頭等大事。一般人死之后,請風水先生找個地方,一次掩埋就算完事。做“風水”要分二次埋葬,一般為三四年,特殊的要歷經60年之久才能做完“風水”。
第一次埋葬稱“大葬”或“寄土”。在山上選擇好地點挖穴位。穴位不是挖一個陽坑,而是象挖防空洞一樣,往山坡掏出一個比棺材略大的方形隧洞,把棺材推進去,然后封口修墳面。有錢人用石灰、石塊修墳面,窮人用沙土稍修個樣子也可。
三年之后,扒了墳面抽出棺材,開棺把骨頭從踝骨、腿骨、脊椎骨等按順序取出,打掃感覺,又按蹲坐姿勢把骨骼一一裝進一個口小腹大象花瓶一樣的陶壇,美其名謂“金罐”。撿骨頭時要十分小心,不能漏掉任何一個細小部位,更不能擺錯位置;然后蓋上壇蓋,安放進事先挖好的穴里,并造出永久性的墓面,這叫做“風水”。這一次選擇穴位要求極為嚴格,不能有半點遺憾,據說都是關系到子孫后代盛衰的大事。一般大葬之后,就開始請“風水”先生籌劃了。墓面力求莊嚴大方而又美觀,墓面的大小好壞不僅顯示了死者的身份,也代表了生者的窮富和社會地位。
死者死亡的日子如果剛好是出生的日子,即被視為時日不吉。大葬之后做“風水”,就要被推遲盜60年后進行,而且在六十年內,死者親人不能上墳掃墓。還有一條規矩,做“風水”必須由第二代人完成,如果第二代人沒有做“風水”,下一代人就再也不能做“風水”了。
許多無錢做“風水”的窮苦人和死者時日不吉的,都在大葬時一次修起永久性墳墓,不把這遺憾推給下代人,也可避免子孫的譴責。這件事連同建房子及給孩子完婚算是做到“仁至義盡”。
潮州二次埋葬之風曾在歷史上盛行過。即人死埋葬十年或十幾年后,開棺將骨骼貯于“金罐”。如果骨骼變黃,被認為葬對了龍穴,“金罐”復瘞于原穴;如果骨骼變黑,便要另找“佳城”。許多人為了尋找“佳城”,總是提前請風水先生擇定穴位,先置假墳,防止別人搶占、盜葬。時常因此引起爭端、訴訟。據地方志記載,許多明理之家,對這種荒誕不經的做法曾予以抵制。這種陋俗,現代已近于絕跡。
筑生居
潮人信“風水”,死前便多選擇風水寶地來“筑生居”。所謂“生居”就是為未死的人修的墓。為什么人沒有死,就要修筑墳墓呢?人們普遍認為:一塊墓地風水的好壞,會關系到一家子孫的福災,此所謂“富貴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壽延促,亦由墳壟所招”。故此,人們選擇“風水”時總是十分慎重,務必請來“風水先生。”風水寶地選定后,即可開工修筑“生居”。
“生居”修筑完畢,便可樹墓碑。一般人死后碑文上的字要涂綠色油漆,而生居的碑文上要涂上紅色,以示人尚未死亡。
預購棺木、壽衣
除了預先選擇墓地外,有的還提前準備棺木、壽衣。棺材通常選用梓木、樟木、柏木等細密堅固的優質木材。棺材的形制多呈長方匣狀,由棺蓋和棺身兩部分構成,尺寸大小視死者的軀體而定,以適中為度。民間喪葬用棺視其家資而定,富者置棺不惜千金,精雕細作,髹漆結彩,極盡奢華;窮者薄板白棺,簡易粗糙。壽衣的制作要擇日選時,制成后要單獨收藏,不能被其它衣物所壓。每年六月初六這一天,應該拿出來曬曬太陽,以除去霉氣。
有人認為,提前制作棺材、壽衣,有所不祥。其實,人之垂老,死在旦夕,誰也無法預料。如果及早將這些東西準備妥當,老人一旦撒手歸西,就不會倉皇失措。
做風水
潮汕人稱營造墳墓為“做風水”。潮汕人迷信風水,故重葬,葬俗奢靡。送葬以人眾為榮。清乾隆《潮州府志》稱:“送葬輒至數百人,澄海尤甚。”葬必先請地理先生探地龍地脈,看風門水勢,擇地點穴,規劃格局,
卜吉動土。有為尋求福地而停棺數十年者;有葬后十年八年再開棺撿骨,另裝入陶礶(稱金礶,俗稱灰金缶)尋再葬者。俗以葬后骨黃者為福地;骨黑者為不祥。故而“另覓佳城”。故舊社會農村到處有停棺和停金礶的房舍、洞穴。本世紀30年代,國民黨政府曾下令禁止停棺,但收效甚微。有的人不停棺而用窨,即臨時覓一葬所葬下,待三年后再移棺或檢骨另葬。有的人在生時便為自己筑墳墓,稱為做生基。為“做風水”,豪富不惜巨資,中等人家也極盡能事。
舊俗除土葬外,也曾有火葬、水葬。清嘉慶《澄海縣志》載:“無方之家,舊間從火厝,今悉遵公令,故俗盡革。”“從火厝”就是火葬。當時官府曾下令不許,以致后來除佛門外不聞有火葬者。一直至新中國成立后,汕頭及各縣相繼設火葬場,并提倡火葬,葬俗才有較大變革。水葬僅沿海少數旦家曾有。旦家人死,穿壽衣捆石于尸沉入海。今也改土葬或火葬。
因為迷信風水,故惹出許多弊端,除浪費金錢土地外,常鬧紛爭械斗以至發生命案,造成冤仇,比比皆有。舊府縣志均有所記載和批判。清道光年間曾任潮州知府的黃安濤(號霽青)曾作樂府10首,諷刺潮州一些陋俗,其一就是《翻金極》:“翻金礶,何其愚,風水不知有與無。爾祖爾父生何辜,死后穴壤不得安其居。白鎰延堪輿,千金買山地,壞土猶未干,掉頭還復棄,發邱斫棺析骸骨,何異狐貍更狐猾。子孫恩為盜賊行,富貴焉能異兇悖。美哉金砍置諸幽,夜來鬼哭聲啾啾。牛眠吉壤為可求,又有覬覦人巧偷。”可惜今人也仍有迷信風水者。近年火葬已逐步推廣至農村,有些農村已統一規劃墳場、用地標準和墳場型制。城市居民死者骨灰則多存入陵園,也有將骨灰撒于海者。有識人家紀念先人,多保留有價值的遺物和照片,有的畫像于瓷盤,作永久的紀念,不再迷信風水了。
成殮禁忌
(一)壽衣的禁忌人死后,要為其穿上一套新衣服,稱作“殮衣”,俗稱“壽衣”、“老衣”。壽衣有各種各樣的禁忌。
1.忌諱在死者斷氣之后才穿壽衣。一是忌諱死者赤著身子去見閻王,必須搶在死者斷氣之前穿好壽衣;二是在死者斷氣之后才穿壽衣,則會因為肢體一僵硬不好穿。
2.給死人穿壽衣,不能直接穿在死者身上,而是先讓孝子或親屬反面層層穿好,再剝下來一次穿到死者身上,否則就意味著是在詛咒自己的親人死去。
3.穿壽衣時,忌諱孕婦近前,恐會被死者的亡靈撲著胎兒。
4.死者的壽衣忌雙數。若為雙數,則恐死亡的兇禍會再次降臨。一般為五、七、九件,反正必須是單數。由于“九”與“狗”同音,因此,忌壽衣為九重,否則不吉、不敬。
5.做壽衣的布料忌用緞子,因為“緞子”諧音“斷子”,惟恐因此會遭到斷子絕孫的果報。
6.忌用皮襖、皮褲乃至革帶等物做壽衣;壽衣忌袖短露手,否則將來兒孫成為“乞食”。
7.一般穿七層算八件(即一件雙層);壽衣忌有紐扣,如有紐扣應除掉。
(二)棺材的禁忌
1.忌用柳木做棺材,因柳樹不結籽,會導致絕嗣。
2.棺材做好后,停放在那里忌隨便移動,否則對本人不利。舊時有錢人往往把棺材先訂做好,開始做及做好要搬人時都要“看日”,以求平安萬順。如果棺材做好放在家里,久了需要曬時,則一定要在六月初六這一天,其他時間不可以。
3.忌用金銀器為隨葬品入棺。
4.如死者有妻或夫尚健在,落殮時用的枕頭忌太高,要劇看不見自己的腳才行,否則是要叫他的妻或她的夫一同去的。
5.壽材忌人殮后才上漆。
6.棺木一般漆朱紅色,禁忌其他顏色。
(三)人死后,要請“苦主”(即死者的所有親屬)一同來主持喪事,如果苦主不親眼看過死者的穿戴和包殮之物,是不自包殮入棺的,否則村民會議論。
(四)入殮時,子孫一定要向上圍;忌有與死者生肖相沖克者在場,惟恐受到兇厄的影響和沖犯。
一般外人禁忌靠近棺材,尤其蓋棺時,除了死者最近的羨屬外,其他人都退后幾步甚至退人別的房間,因為如果人的影子被關進棺材,此人的健康便將受到危害,其魂魄將有被一同封入棺中指虞。
(五)停柩忌在院中
入殮后,忌雨打棺,否則,以為后代子孫會遭貧寒,俗諺稱:“雨打棺材蓋,子孫沒有被褥蓋”,“雨打欞,輩輩窮”,所以,停柩忌在院中;殯埋途中若遇雷雨,也認為是不祥瑞的,須避忌。
(六)忌貓近尸體、棺柩入殮前后,停棺在堂,直至出殯前這一段時間里,最忌貓近尸體、棺柩,俗以為貓靠近尸體,尸體會跳起來,死死抱住活人或其他東西不放。
這些禁忌實屬迷信,無非是要利用這一禁忌,提醒孝眷謹慎看守尸體、靈柩,精心盡孝,不得輕待死去的人。
哀悼禁忌
親人亡故是件悲傷的事,死者的親友往往以哭聲表示自己的哀悼心情,然而,哀悼也有章法,悲傷也須克制。什么時候可以哭,應該哭,什么時候不能哭,不許哭,都在風俗習慣中有所規約。《禮記》中就有“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寢門見人不哭”等等規定的記載。
(一)哀悼中的禁忌
1.人死時為之穿衣服者不得悲泣,惟恐悲泣涕淚落到死者身上,引起走尸、僵尸之惡果。
2.喪事期間禁忌笑語聲歌。俗語云:“臨喪不笑”,“望柩不歌”。
(二)向親友報喪的禁忌
家中死了人,要向有關的親友報喪。報喪時忌進屋門,要在屋外行跪禮。
(三)送禮的禁忌
舊時吊喪時,往往要送禮,喪家收禮時要有回禮。一般的習慣是,送禮忌雙,回禮忌單,這是“雙吉”、“單兇”的觀念使然。
葬埋禁忌
(一)葬式禁忌
民間埋葬方式主要是土葬、水葬(一般是漁民)。選擇葬式的原由,主要是兩方面:一是環境,二是信仰。環境是地理的限定,信仰是文化方面的限定。在各種葬式都許可的環境條件下,人們選擇葬式的依據往往決定于信仰。由于信仰方面的原因,人們往往會對某種葬式作出取舍的決定,或者會在某一葬式中特別注意到約制一些行為,這就形成了各種形式的禁忌。
1忌火葬。“人土為安”,這是民間最為信仰的,因此,潮汕人的葬式主要是土葬,忌諱火葬,認為火葬有違孝道,簡直是大逆不道。
2.土葬的禁忌。非正常死亡的人禁忌入祖墳;死在外鄉的禁忌回家安葬,一般是就地安葬,即使尸體運回來,也不能進家門,只能放在村外,直接埋葬,惟恐客死他鄉的人把災禍帶到家中來。俗話說,“野鬼不能見家神”,恐有沖犯祖靈指虞。
(二)葬時禁忌
1.剛日(俗稱甲、丙、戊、庚、壬等)死,則要在柔日(乙、丁、已、辛、癸等)下葬;在柔日死,則要在剛日下葬,否則不吉;若在單月死,則要在雙月下葬,忌在單月下葬。
2.忌七月出葬。民間俗以為七月為鬼月,該月陰間的鬼魂要到人世上來討食,為避鬼煞,故忌此月內出葬。
3.忌“重喪”。即死者出生的年月日與死者死時的時辰有干支重字。
4.殯葬的日期忌與死者及孝子的出生年月日相同,俗稱“沖克日”。
(三)葬地禁忌
民間對葬地頗為講究,俗以為葬地的墳墓安置的好壞能夠直接關系到后代人的壽夭貧富和吉兇,這就要求人們必須慎重地對待喪葬事宜。墓地往往是請風水先生來選擇的,難免有些迷信的色彩。但總的規律,是喜自然環境壯美,忌地理形貌崎嶇古怪、歪斜險峻。例如,山勢喜兩頭起,忌兩頭垂;水忌沖射,砂忌斜、臃、腫等。葬地的方向忌與子孫相沖。
舊有“十不葬”:一不葬粗頑塊石,二不葬急水灘頭,三不葬溝源絕境,四不葬孤獨山頭,二不葬神前廟后,六不葬左右休囚,七不葬三岡繚亂,八不葬風水悲愁,九不葬坐下低小,十不葬龍虎尖頭。
(四)葬儀禁忌
1.平日里,凡屬葬儀用具都禁忌隨便亂動,尤其是棺材,最忌開啟,否則,大不吉。
2.參加葬儀的人,忌與亡者生辰八字相沖。如死者為子年生人,那么不論親朋好友,凡午年出生的人就不能送葬,因“子午相沖,水火相克”。
3.洗尸水禁忌亂潑,俗以為活人不能踩著洗死人的水,若踩著的話,腳會開裂。洗尸水只能由死者的女兒提,別人不能提。
4.入殮后,放棺的室內禁忌紅色。<
5.堂前停著棺材,就不能掃地,要到出殯前,本家人才用掃把把棺材上的土掃下來,叫做“掃財”,意思是說財不外出。
6.一般孕婦禁忌參與殯葬事,也禁忌寡婦參與送葬。
7.棺木抬出家門時,忌諱觸撞門的兩旁,否則不吉。
8.出殯途中忌諱棺木落地,因而抬棺木者往往是那些身體健壯的年輕人,而且一路有人替換。
9.在回家途中嚴禁回頭看視,怕看見死魂在陰間的行影,對雙方都不吉利。
10.殯葬時,凡借用他人之物什,歸還時一律要付給吉利錢,多少不限,但忌雙數;
11.送葬的人除死者直系外,一般年齡的禁忌:七歲、十五歲、十九歲、二十三歲、三十六歲、四十三歲、五十歲等;否則會被“麻絲”纏住,對本人不利。
12.送葬拈香的婦女應單數,忌雙數或九。
13.死者子孫在守孝期間不得理發;送葬應赤足,不得穿鞋。
喪眷禁忌
喪眷與喪事有著直接的關系,民間常常把喪事視為兇事,所以喪眷也常常被看做帶有兇兆意義的,是晦氣的,因而民間對喪眷也有了種種禁忌。就喪眷本身來說,除了上面的哭喪吊唁外,還有生產活動、社交活動以及服喪、飲食等方面的禁忌。
(一)生產活動禁忌
民間有葬期內禁忌生產活動的習俗。究其原因,一是視喪事為兇事,視喪眷為兇兆,若喪期內參與生產勞動,會危害莊稼,稻谷開花不結粒,或雖打穗而粒不滿,莊稼歉收,或者壞死;二是出于對亡靈的敬畏,為了祭典亡靈,所以要停止生產。忌日不下田。忌日每年一次,俗有過三年、五年、十年,在此忌日里喪眷要停止生產。
(二)社交活動禁忌
喪眷在殯葬期間以至以后一個時期里要盡量減少社交活動,因為家有喪事是不幸之兆,運低三分,與人交往,恐怕會給別人帶來晦氣。
1.忌參加一切娛樂活動。一般喪眷在守孝期間禁止參加一切娛樂活動,包括看戲、看電視、聽音樂等。
2.忌與別人吵鬧打罵;不能到別家去串門,尤其禁忌到病人家中去串門。
3.服孝期間春節不貼紅對聯,不走親戚,不訪友,不集會,不拜年。
4.忌諱觀看鑒井、建廟、安炊、婚嫁、產婦、嬰兒,以免身上的“兇氣”沖犯了神圣、喜慶的事情。
5.死人離世剛好九十天,這一天,忌有人在家里。
(三)服飾禁忌
1.服喪期間,要以白色為孝服,禁忌穿著紅裝、彩服。孝服有五等的區別。越是血緣親近的喪服越重,其服所用質料越粗,制作也越簡陋。實際上,喪服是孝眷的一種“自懲”形式,是以自我懲處的形式來表達孝心,或者說是對死者生前未能很好地盡到孝心的某種情感方面自責的心理表現。
2.服喪期間,禁忌過問官場之事,即便是到了三年之祭,往祭者雖可常服,不著素衣,但仍然男忌穿著補褂,忌用頂帶 (官服、官帽);女則禁著紅衣、艷服。
(四)飲食禁忌
1.喪禮中禁忌飲酒茹葷。《禮記》云:“行吊之日,不飲酒食肉焉。”凡吊喪送葬,喪家只備素食,忌以酒肉招待吊客,尤其是有服之親,酒肉更是忌諱。
2.服喪期間,喪眷過年時禁忌做甜粿、鼠殼粿,只能做菜頭粿。如果是趕在五月節或七月,禁忌喪眷吃粽子,只能接受親友們的饋贈,直到服孝期過,才可一切恢復正常。
3.禁忌孝子孝眷同前來吊唁的賓客一同上桌吃飯,孝子孝眷一般應單獨在一起吃。
4.死者的家屬在守孝期間,不殺生;忌吃貝殼類的海鮮,以免以后子孫吵吵鬧鬧,也忌吃、敵仔魚、苦瓜、帶魚,這些要三年后才能吃。
5.喪家忌吃梨,尤其是忌吃“番梨”(即菠蘿)。“番梨”音剛翻來”,方言意為“再來一次”,甚為不吉。
喪禮禁忌
慶壽避忌在50歲,以免犯著100的對半。也不在70歲上做壽。因為“人生七十古來稀”,作了壽慶對本人不利。
到人家養豬場、豬牢中看豬,不可說“大在”,否則被你稱贊的豬今后就長不了膘,因為“在”即到此為止;也不可說土語“大到死絕”。俗稱“生毛孬呵”。“呵”即夸贊,今后就不長進了。
親友逢年節遇喜事送來的全牲禮物,忌收全魚或帶頭部分,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持魚兒游來游去,如果收用全魚或帶頭部分,就意味著要斷交,今后友人再也不帶全牲禮物上你門了。
平時通信中禁忌用紅色墨水寫信,因為只有休書、絕筆書、絕交信件才寫紅字。(內容摘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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