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選擇器first,css三種選擇器的特點?
css選擇器的類型分為3類:標記選擇器、類別選擇器和ID選擇器。
(可能名稱有不同的說法,但意思都是一樣的) 標記選擇器是利用HTML的標記直接定義標記內容的樣式,如:h1{ color:red; font-size:25pt;} 類別選擇器是通常說的class選擇器,定義的時候要在名稱前加.如:.one{ color:red; font-size:25pt;} ID選擇器定義的時候要在前面加#,如:#box { color:red; font-size:25pt;} 利用DW寫CSS的時候,高級就是上面說的ID選擇器,ID選擇器的名字可以任意命名,可以自己定義,可是標簽就只能是HTML語言里制定的那些標記,不能自己定義。CSS選擇器first?
.content[data-role=page]:nth-child(2){} 使用:first-child偽類時一定要保證前面沒有兄弟節點,你前面有個content所以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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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這里的span去掉和加上再看效果 就明白了類型選擇符用什么標記?
類選擇符:自己定義的包含多條樣式的集合,以“.”開頭。可以在頁面中重復使用該樣式。如:.aaa{ ……}類型選擇符:定義HTML固有標簽的樣式。前面不加“.”例如:p{ ……}ID選擇符,和類選擇符格式相同。區別在于以“#”開頭,而且ID是先找到結構/內容,再給它定義樣式;class是先定義好一種樣式,再套給多個結構/內容例如:#aaa{ ……}通配符,顧名思意:對頁面內所以標簽都生效。其名稱必須為“*”。例如:*{ ……}偽類:常用的有四個、即A標簽里的四個狀態(a:link a:visited a:hover a:active)。
其他的如:lang :focus等不常用,也存在兼容問題。
使用css3的屬性選擇器設置搜索?
通過設置搜索框的width屬性和heoght屬性來設置搜索框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