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和父母分開了?
土地和宅基地都是農業戶口人員享受的政策福利,其所有權都歸村集體所有,從政策法律角度來講,分戶后的影響是不同的,參照《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來分析一下:
關于宅基地。一、分戶后的好處。1、本村農業戶口人員滿足分戶條件后,可依法再申請一處宅基地,但原宅基地面積與新申請宅基地面積總和不能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2、在宅基地申請日趨嚴格的大環境下,可以流轉本村村集體其它成員的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后可申請翻新建房;3、“一戶多宅”的情況下,可申請翻新老宅(舊房),但總面積也不能超過規定標準。
二、分戶后的影響。分戶后,父母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給你的,你申請自己住宅后,只能繼承父母去世后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一戶多宅”范疇,只能維修養護不能翻新重建。
關于承包土地。對于承包地,分戶后父母的承包地能否繼續經營是關鍵。
一、戶口不分開。
農村土地承包的對象是以家庭戶為單位的,最初分給每家的土地也是按人口來的,1997年第二輪承包開始后,國家為了維護土地的穩定性、長期性,一貫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基本政策。《土地管理法》規定,只要家庭戶有一個成員在,承包期內土地是不會變化的,也就是說父母的土地仍能經營。
二、戶口分開。
戶口分開后,家庭戶分為兩個,父母去世后不同土地的處理是不同的。《土地管理法》規定,承包期內可繼承耕地、草地獲得收益,繼承受益后經營權由村集體收回;承包期內林地和通過競拍、公開商議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可以繼續承包。
綜上,戶口分開后,對于宅基地各有利弊;對于承包土地弊大于利。當然,以上觀點完全從國家基本政策法律角度來考慮的,各地有不同的村情村貌,有具體的實施辦法,僅做參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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