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構造方法與實例方法的區別?
構造方法:構造方法是用來構造類的對象的,方法名和類名相同沒有返回值。一般用 new 構造方法名() 來創建該類的對象。在不寫構造方法的情況下會有一個默認的無參構造方法,當然你也可以重寫和重載構造方法(建議你找一本《Java編程思想》看看,里面講的很透徹)。 實例方法:簡單地說就是可以通過類的實例(某個對象)調用的方法,也就是我們正常情況下使用的方法。實例方法也稱成員方法(成員方法和成員變量的知識你可以參考《Java編程思想》)。 類方法:簡單地說就是直接可以用類名調用的方法,也就是被關鍵字static修飾的方法,它不需要創建類的對象來調用該方法。(關于static關鍵字的詳細用法你也可以在《Java編程思想》這本書中找到)。 《Java編程思想》是目前最好的Java參考書,網上有第3版的中文版電子書下的,第4版是英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