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的IPv4和IPv6中的“4”和“6”都是指的IP協議的版本號,IPv4全稱叫InternetProtocolVersion4,意思是IP協議第四版,屬于網絡TCP/IP中的網絡層(IP層)的網絡協議版本。歷史上的確有IPv5協議,但是從TCP/IP網絡層的協議結構層次而言,IPv5協議依舊基于IPv4的協議框架,不能算是和IPv4、IPv6并列基礎IP協議架構體系,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從IP協議的版本來看,IPv5不存在
IPv4和IPv6屬于TCP/IP的網絡層功能,作用是基于IP地址尋址。IPv5協議是基于IPv4體系架構的實驗性的流媒體協議,目的是為了保障網絡質量,是基于IPv4的應用協議的一種,某種意義上依托于IPv4。而IPv6是IPv4協議的演進和替代。
歷史上,在IPv4的地址越來越稀少之后,的確出現了多個版本的IP協議以供選擇,包括IPv6、IPv7、IPv8、IPv9以及IPv10
當年(1995年左右),美國IETF選擇下一代因特網標準時,分別有四個方案入選了,因此給這四個方案都分配了IP協議號。分別是IPv6、IPv7、IPv8、IPv9。IPv7的協議號代表的是TP/IX,IPv8是PIP方案,IPv9是TUBA方案。最終,IPv6勝出,作為下一代互聯網協議獲得了最終的認同,而其他幾種方案都是試驗性質的方案,沒有獲得正式的認可
IPv10是2017年IETF公布的協議草案,主要用于解決IPv4和IPv6共存網絡中兩種主機互相通信的問題。IPv10通過IP報文頭中含有IPv4和IPv6的地址,來解決主機之間的通信,目前沒有一家主流設備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