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內樣式,直接通過style關鍵字聲明的樣式
CSS的引入方式共有三種:行內樣式、內部樣式表、外部樣式表。
行內樣式如下:
使用style屬性引入CSS樣式。
示例:
<h1 style="color:red;">style屬性的應用</h1>
<p style="font-size:14px;color:green;">直接在HTML標簽中設置的樣式</p>
實際在寫頁面時不提倡使用,在測試的時候可以使用。
CSS選擇器的類型分為3類:標記選擇器、類別選擇器和ID選擇器。
(可能名稱有不同的說法,但意思都是一樣的) 標記選擇器是利用HTML的標記直接定義標記內容的樣式,如:h1{ color:red; font-size:25pt;} 類別選擇器是通常說的class選擇器,定義的時候要在名稱前加.如:.one{ color:red; font-size:25pt;} ID選擇器定義的時候要在前面加#,如:#box { color:red; font-size:25pt;} 利用DW寫CSS的時候,高級就是上面說的ID選擇器,ID選擇器的名字可以任意命名,可以自己定義,可是標簽就只能是HTML語言里制定的那些標記,不能自己定義。1.類選擇器(class選擇器)
基本使用:
.類選擇器{
屬性名: 屬性值;
...}
2.id選擇器
基本使用:
#id選擇器{
屬性名: 屬性值;
...
}
3. html元素選擇器
某個html元素{
屬性名: 屬性值;
...
}
4.通配符選擇器
該選擇器可以用到所有的html元素,但是其優先權最低
*{
屬性名: 屬性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