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爆料,某IT培訓機構每年學費高達7萬元,4年學費共計28萬元其合同還存在多條霸王條款:如因違紀等被開除,不退還已繳納學費,還要繳納剩余學費學滿兩年以上不得退學從甲方處畢業后,繳納每月稅前1%收入給甲方其借款合同也變成了個人借條的形式這一合同是否合法?培訓機構此行為是否涉及侵犯人權?線索來源:28萬的天價IT培訓你見過嗎?而且還是坑學生的!-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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