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國家,不僅促進了就業、還使得稅收更簡潔更透明;
對于個人,就業也有了更靈活的選擇;對于企業,只要合理采用靈活用工,企業就會在用人方面有更多選擇,稅務籌劃也就有更多的空間。
不少企業都有季節性或者不定期的大量用工需求,比如景區酒店,節假日客流多用工需求旺盛,而淡季客流會少很多。比如電商,每年6.18和雙11可能因為訂單暴增而需要大量臨時工。
在以往可能是平時進行過量儲備,或者是臨時找大量零工解決,但在這個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首先是無票支出問題,企業跟大量零工或臨時工之間并不存在勞動關系,但勞務支出需要發票作為憑證,可如果你要找一個個零散的自由職業者給開發票,那可并不容易。無票又導致了稅負過重的問題,開不出發票就不能抵扣成本支出,于是企業利潤虛高,這就得多交不少企業所得稅,對于企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冤枉開支。三是用人成本居高不下,平時過量儲備員工,但到了淡季也得照發工資、照交社保,如此一來,整體用人成本居高不下。四是報稅繁瑣,如果到旺季臨時找大量臨時工,用人單位還得為每位臨時工代扣代繳個稅,工作量巨大,又增加了人工和時間成本。要完美處理上述狀況,就要好好說道說道這兩年極為火熱的靈活用工了。
一、什么是靈活用工平臺
每天,我們早上出門,能看見路邊的共享單車區域,時不時會有小貨車把成批的單車運來送去、并擺的整整齊齊;當我們發現某輛單車的剎車或者腳踏板有什么損耗,從APP提交問題后過一段時間就會有維修師傅進行處理;出差趕車,手機提前叫滴滴;嘴饞夜宵,外賣小哥解千愁。
靈活用工一直都在我們身邊,為我們的生活提供了無數便利。
看到這里可能有朋友會問,到底什么是靈活用工?近期,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就給出了“靈活用工(共享經濟)”第一個官方規范定義:靈活用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用工、業務外包用工和平臺型用工四種形態,其中平臺型用工是指靈活就業人員與用工企業通過共享經濟靈活用工服務平臺建立合作關系,而非雇傭或勞務關系,雙方遵循“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建立平等的業務承攬合作。
用白話說,就是在靈活用工的新業態中,服務平臺(比如外賣平臺)和提供服務的人(比如外賣小哥)之間,并無直接勞務雇傭關系,而讓兩者連接起來的橋梁,就是靈活用工平臺。靈活用工平臺與靈活用工個人構成勞動關系或民事關系,服務平臺則從靈活用工企業購買服務或要求其代理結算。
本質上,靈活用工是稅籌的一種落地方式,是企業優化成本結構的一種具體辦法,指企業短期及項目性用工模式,同時也是傳統固定用工的補充。
企業因為靈活用工發票難開是吧?把靈工業務交給靈活用工平臺,平臺能給企業開具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解決;再就是,因為沒票而稅負重是吧?靈活用工平臺能給開票,用于抵扣成本后就不用白白多交那么多企業所得稅了,增值稅發票還可用于增值稅的抵扣;還有,因為儲備過剩或者零工眾多而用人成本居高不下或報稅繁瑣是吧?靈活用工平臺會靈活提供用工缺口,而且會代為支付相關報酬以及代征個稅,繁瑣的操作省了,問題解決。
合理地采用靈活用工,無論是發票、稅務還是用工成本,都可以通過靈活用工平臺輕松解決。二、靈活用工平臺的優點和特點
1.靈活用工合法合規,國家獎勵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均為靈活用工的形式之一;國務院官網上,數個文件均提及支持靈活用工、平臺經濟的發展,另外還有明確要求“取消與靈活就業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在國家稅務總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765號建議的答復》一文中,明確提及靈活用工人員注冊成立個體工商戶、或者雖未注冊但在平臺從事生產、經營性質活動的,其取得的收入按照“經營所得”計稅。
2020年7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2020年10月12日,廣東省稅務局網站發布了《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年初,總理提及靈活就業時曾說:現在,我國靈活就業已涉及2億多人。當然,有的人一人打幾份工,很辛苦,應該給其社保補貼,提供基本的權利保障。
靈活用工合法合規,而且是受到國家鼓勵的。
大家應該都聽過勞務派遣吧(沒聽過的話,總聽過臨時工吧),勞務派遣某種程度上會損害勞工權益(比如同工不同酬,不給交社保等)。靈活用工平臺沒用好,可能也會造成類似的狀況。企業不給大量的人員交社保,那么就省下一大筆錢。
國家鼓勵這玩意,不是鼓勵欺負人嗎?
這你就有所不知了,在沒有靈活用工平臺之前,這群人就像盲盒一樣,也不繳個稅,甚至都不知道他們在干嘛(比如著名的三和大神)。
合理運用靈活用工平臺后,起碼帶來了幾個好處:對于國家,不僅促進了就業、還使得稅收更簡潔更透明;對于個人,就業也有了更靈活的選擇;對于企業,只要合理采用靈活用工,企業就會在用人方面有更多選擇,稅務籌劃也就有更多的空間。
但有些企業違規使用(比如前段時間美團爆出的),那么跟我們國家鼓勵的行為是違背的,那么就準備迎接shzy鐵拳吧。
2.靈活用工平臺的特點
靈活用工平臺除了能匹配企業和個人需求外,還能給雙方雙雙受益。
舉個例子:“某滴月入30億,有上千萬人為它打工卻不用交社保。”雖然某平臺可能已經歷經滄桑,但仍不失為一項靈活用工的極好例子:
通過靈活用工,某滴平臺不用專門為司機配車交稅,節省大量支出(比如招聘成本和五險一金),還免去了司機可能和企業發生的勞務糾紛;
對于司機呢,政府將某滴平臺下的司機的收入都認定為生產經營所得,屬于義務承包關系,據介紹適用核定征收的某滴司機個稅非常低,比如按0.6%繳納,如果某位司機月入2萬,只需繳納120的個稅。
通過靈活就業平臺,某滴省了成本,司機師傅因稅率優惠而多得營收。靈活就業,可以是一種很有特點的雙贏方式。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快遞小哥和快遞公司,外賣小哥和外賣平臺,月嫂和家政服務平臺,都是類似的雙贏模式。
3.靈活用工的四大優勢
相對于傳統用工模式,靈活就業有四大優勢:一是,降低用人成本傳統用工模式用人成本相對都比較高,尤其是社保入稅后,不繳納社保或未足額繳納社保的企業風險變大,而且社保公積金壓力也大。
而靈活就業一方面只需支付任務期限內、按實際用工時長付費,而且非全日制用工的狀況除了需要為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外,并不強制繳納其它險種,合規守法使用靈活用工,就能夠有效控制用工成本。二是,優化管理成本靈活用工也降低了企業的人才管理成本。比如季節性用工,有了靈活用工平臺,就不用平時過量儲備或者旺季漫天遍野補用工缺口;比如大量靈活用工的發票問題,靈活用工平臺可以給開票;再比如臨時工的酬勞發放、保險繳納等問題,都可以交由靈活用工平臺處理,用人單位只需按約定付款,省人省時省精力。
對于勞動者而言,在通過靈活用工進行就業時,會有更多的自主選擇,以自己中意的方式進行工作也更能調動積極性。協調起來自然也方便。
三是,突破編制限制很多企業對于人員崗位會有一定的編制限制,但在實際經營活動中,偶爾會需要一些技術支持,靈活用工可以在合適的時間把所需技術支持匹配到編制外的專家,會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比如一家傳統公司,展開新業務需要APP或者小程序進行配套,但公司內并不大懂編程,這時就可以通過靈活用工匹配合適的程序員團隊來搞定相關配套。
四是,降低用工風險靈活用工的模式中,個人跟企業不是雇傭而是合作關系,比如某滴和司機師傅之間,行車不規范的責任由司機承擔,跟平臺沒有什么關系,相比于傳統雇傭模式,企業需要承擔的用工風險得到了分攤。三、靈活用工的典型方案
靈活用工有多種形式,我們接下來來看看6種典型的靈活用工方案:
1.勞務派遣
公司展開業務時,團隊中的部分崗位具有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特點,可以對該部分崗位,采用勞務派遣方式。
比如某企業臨時接了一個大訂單,這時就可以找相關公司勞務派遣來完成訂單。
注意,《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此外,《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對勞務派遣的用工比例進行了明確限制,即用工單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2.非全日制
比如為保障派遣員工生活,公司專門設立了職工食堂做工作餐,但因派遣員工只有十幾個人,飯堂有兩名工作人員只需要每日工作半天就可以完成三餐工作餐。這時,該公司就可以采用非全日制的用工方式聘用食堂工作人員。
注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中,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
3.實習生
比如為了有針對性的培養有技術專長的電工、鉗工和水管工等后備員工,企業可與相關技校建立校企合作關系,提前一段時間(比如半年)通知學校安排優秀學生到公司實習,實習期滿后通過雙向選擇的學生,畢業次日即可成為正式員工。
注意,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實習單位不得安排其跟崗實習、頂崗實習,但是可以安排其進行認知實習;未滿18歲應取得監護人同意。實習生工資應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對實習時間和勞動保護也都有相應限制。
4.兼職
對于部分靈活或者簡單的工作,或者短期內很難招到合適的全職員工、但任務又比較緊急的情況,如抄水表電表,接客服電話等,可以找一些合適的符合需求的人員來完成當下的任務。
5.返聘退休人員
很多職業經驗非常重要,屬于越老越吃香的類型,當企業遇到類似的用工缺口,就可以采用返聘退休人員的方式。
6.業務外包
將辦公區域、物業項目的安保、保潔及非生產設施的維護等部分外包給專業的物業公司,就可以較好的規避原有保安、保潔以及物業水電工等崗位流動性大的風險。
四、靈活用工的不足及注意事項
首先,務必當心假的靈活用工平臺。疫情以來,國家對靈活用工平臺在政策方面加大了傾斜力度,一方面給了靈活就業行業快速發展的機會,另一方面也便于企業在靈活用工同時享受更多的稅務政策優惠。
市場紅利驅動下,會出現不少野雞平臺,你找他們協助用工/從業,他們緊盯你的本金/報酬。
在實際用工中,對一些零散的未依托任何用工平臺的靈活用工人員,企業在支付靈活就業者報酬后,可能無法將這部分支出合理列支。這時,就可能有部分野雞平臺打著“靈活用工、財稅結算服務”的幌子,進行假稅籌,真虛開。
2020年底,山東煙臺警方破獲了全國首例靈活用工虛開發票的案件,10省15市聯動,共出動警力200余名,虛開發票金額達13億之多;2021年6月,警方再次破獲兩起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大案,74家企業涉案,涉案金額高達300余億元;就近幾個月,上海某人力資源公司披著“靈活用工平臺”的馬甲進行虛開發票之實,兩年間涉案30家單位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300余份,涉案2000余萬,多人直接被抓并被罰沒。
靈活用工適用情景廣泛,但靈活就業并不是完美無缺的,對于西方發達國家,“靈活用工”模式發展早,目前已經十分成熟,但在我國,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體系還不夠完善,企業要找靈活用工優質人才的渠道比較不規范,從業者想進行靈活就業也是如此。
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野雞平臺埋伏,要知道,無真實用工卻開具專用發票,抓到就是坐實偷稅漏稅。雖說靈活用工有諸多優勢,但同樣,靈活用工也處在風口浪尖之上。用工可以靈活,納稅必須規矩。
還有一點,靈活用工還會涉及到社保的問題,前一陣子,美團外賣小哥的社保問題鬧得沸沸揚揚。
在享受了N年外賣小哥的熱乎外賣后,大伙驚奇的發現,滿大街的美團外賣小哥竟然都不是美團的員工,而且也沒給交社保。于是,美團就因此被錘了。
靈活用工有各種優勢和適用情景,也受到國家的認可和支持,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可以肆意利用靈活用工規避社保問題,用工可以靈活,但亂來也是有風險的,這點也要注意一下。
靈活用工是稅籌的一種靠譜落地方式,遵紀守法,找靠譜的平臺協助,事半功倍還能心安理得,擦亮眼睛,注意細節,就能讓靈活用工合法合規為己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