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到上面有一個賬號的回答惹起眾怒,因為他說“人本無心,新冠有意”,郭偉鵬并不是有意為之而是迫于無奈,況且他也是“中華民族復興力量的一份子”,大家應該予以寬容諒解。
如果這位仁兄確實是這樣想的,也無可厚非,人有自由思想和發表見解的權利。但如果這個賬號若是有意唱個反調,拿中華民族的大是大非博點擊(也確實點擊高達7.9萬)未免就有點沒意思也不厚道了。
(網傳郭偉鵬一日軌跡)
他的結論郭不會被判刑,因為他是回到鄭州才被告知感染的,所以是“不幸”的和“無辜”的,如果人在大災面前因為感染病毒而判刑,還有法律的仁愛嗎?
至于這個郭偉鵬應不應該被判刑,不多廢話,舉一個
1月15日,
當天,張某智便陪同姐姐姐夫吃飯,并帶領他們到處游走。
1月19日,張某智開始出現發熱癥狀,分別于1月24日、27日和28日前往醫院就診。在就診期間,當醫生詢問他是否有武漢旅居史或接觸過武漢籍人員,他不但隱瞞事實,而且還在東方市人民醫院門診輸液期間向針水瓶回收桶內吐口水。
(審判真實圖片)
但即便抱有僥幸心理隱瞞不報,張某智與妻子還是隨即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他的愚蠢行為致使與其密切接觸的19名醫護人員均被隔離觀察,與其就診時同屬一診療空間的50人也被居家隔離觀察。
至于其居住的東方市山海灣小區更是被嚴格封閉管控。
張某智的行為嚴重妨害了海南省和東方市的疫情防控工作
(審判真實圖片)
這起引起了東方市民憤的事件終于得到大快人心的結果。一年的時間足以讓他在監獄里好好反省反省他的罪過。
所以,參照這個上個月才宣判的真實案例,我想請問持不應該判刑的那個賬號幾個問題:
1、鄭州和東方市哪個大,哪個人口基數多?
2、張某智和郭偉鵬哪個出行范圍大,接觸人群廣?
3、同為故意隱瞞,張某智接觸武漢人員是1月19到一月底,正處于全國防疫戰爭開始打響之時,平心而論,有些遠離疫區的所在,防控意識還尚未深入人心。而郭偉鵬卻是在全國防疫抗疫戰爭正在逐步取得勝利、而世界性的疫情正在全面爆發的嚴峻時刻
綜上所述,“鄭州毒王”郭偉鵬的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影響、經濟損失、民眾恐慌等可見的顯性方面及不可見不可估測的深層遠期影響都是罕見的嚴重危害社會公眾安全的罪行,又怎可不判刑,又怎可輕判而服眾?
至于他會以何罪名入刑,和張某智一樣,
我是仇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