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原則上來說,一般承包100畝以上的用于農業生產的可以享受政府每畝200元左右的補貼,當然具體的補貼標準還得根據當地政策而定。現在國家“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方案“中對規模農業經營戶的定義標準是:種植業商品化經營為主,一年一熟地區露地規模100畝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區露地50畝及以上,施農業設施占地25畝及以上。同時還有畜牧業、林業、漁業、農林牧漁服務業各自的標準
二、承包土地國家會補貼多少錢?
1、糧食(水稻)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
a、糧食直補補貼標準為每畝補貼20元,農資綜合補貼標準為每畝計稅面積81.5元。
b、水稻直補對象為核定計劃種植的水稻面積,農資綜合補貼對象為以水稻、玉米、小麥等為主的糧食作物種植面積。
c、繼續堅持誰種地補給誰的原則,誰種地誰享受補貼,但對承包地轉包或租用給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協議處理。
d、拋荒地和非農業征(占)用地、十邊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補貼;非農業用地面積也不能作為補貼對象;高效農業一律不在補貼范圍內;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常年不種糧的不予補貼。
2、良種補貼
a、補貼原則:堅持政策公開、全面覆蓋、直補到戶的原則。
b、補貼標準:水稻每畝15元,小麥、玉米、花生等每畝10元。
c、補貼范圍:全縣所有種植水稻和玉米、小麥、花生等種植戶。
d、補貼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補貼方式,補貼面積由村民委員會組織農戶據實申報并登記造冊,造冊后村民委員會按補貼要求進行核實,同時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按戶張榜公示。公示有異議的要及時查實更正并再次張榜公布。公示結束后,先由鄉鎮人民政府匯總審核,并報縣農業、財政部門,縣農業、財政部門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資金發放工作由縣財政部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