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都不給孩子讀故事聽,以及太早停止閱讀,都是大錯特錯的。美國國家閱讀委員會把朗讀描述為“孩子小學畢業之前都應該保持的一種習慣”。
委員會用最成功的企業之一麥當勞來舉例。這個快餐連鎖企業幾乎已經有半個世紀的歷史,但它從未削減過它的廣告預算。麥當勞每年花在廣告上的費用都比前一年有所增加;平均起來,每一天的廣告費用超出100萬美元。麥當勞的行銷人員從不會有這樣的念頭:“所有的人都已經知道麥當勞了,他們應該會自動上門,所以不必再在廣告上花大錢了。”
每當給孩子朗讀時,就像在為閱讀的樂趣做廣告。但和麥當勞不同的是,每年都在削減廣告預算,而不是增加預算。無論是在家里或學校,孩子越大,就越少給他們讀書聽。
康涅狄格州的學校1990年所作的一項調查發現了這個典型的現象。這項調查的對象是某個中產階級社區內的四年級到六年級的學生。調查發現,只有8%的學生在接受調查的前一天晚上,有家人讀故事給他們聽。大部分的老師也發現,中高年級的學生也都有類似的現象,那就是很少聽故事。另一項針對研究生院的學生所作的調查也證實,他們在小學中高年級的時候已經很少聽故事了。
家長(有時候是老師)常會說:“他已經四年級了,怎么還需要我讀書給他聽呢?送他去學校不就是要他學會自己看書嗎?”其實在這個問題里面,有許多錯誤的假設。
假設某個學生的閱讀能力已經有四年級的程度,這是很優秀的。然而,這個孩子聽故事時的理解力有幾年級的程度呢?大部分人從來不知道這中間是有差異的,除非他們靜下來仔細地想一想。
舉個簡單的例子,過去7年,美國最受歡迎的電視劇是《天才老爹》(The Cosby Show),每星期都有好幾千萬人觀看這個節目,甚至包括一年級的小學生。即使這個節目現在重播,估計它仍然是全世界收視率最高的節目之一。猜猜看這個節目的劇本在撰寫時是針對什么程度的人呢?這個劇本曾被送到專門的機構進行鑒定,結果是,大約具備小學四年級閱讀能力的人才能看懂。
那么,那些看這個節目的一年級小學生是否能自己閱讀它的劇本呢?這些幼小的兒童中,大概有99%的人無法看懂。然而,當劇本由他人念出來,也就是由演員說出來的時候,他們就能夠理解。
研究兒童聽力的專家表示,孩子的閱讀能力和聽力在八年級時會達到相同的程度,在這之前,通常聽力比閱讀能力強。因此,孩子能夠聽懂并理解那些復雜、有趣的故事,卻無法自己看懂故事書。這也是上天送給一年級孩子的最好禮物之一。一年級的學生可能會喜歡四年級程度的書,而五年級的學生也可能喜歡七年級程度的書。(當然,有時必須看書中主題的社會性程度而定,有些七年級程度的書的主題超出了五年級學生的社會經驗,他們就不容易理解了。)
既然已經說明孩子聽故事的理解能力和閱讀能力之間有很大的差異,那么應該可以了解為什么當孩子大一點之后,仍應該繼續讀故事給他們聽。
聽故事時,除了家長和孩子(或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情感交流之外,同時也將較高程度的詞灌輸到他們的耳朵里,最后,他們會把這些詞傳輸到大腦,并記憶下來,從而增強他們的閱讀能力。
以上是對給較大的孩子朗讀的一些看法,現在來談談較小的孩子。如果在家里或所教的班里有才開始學習閱讀的5—7歲的孩子,而正持續地讀故事書給他們聽,那是非常好的,請繼續下去。但是如果還在讀那些詞很有限的書,像蘇斯博士的《戴高帽的貓》或《老巴身上跳》(Hop on Pop)這類淺顯易懂的童書,那么可以說你正在侮辱6歲孩子的腦細胞!
看看這會是什么樣的情形:一本只有225個字的書和一個已經掌握6000個詞的6歲的孩子。這個孩子從4歲起就已經了解了那225個字,并懂得如何使用它們。如果這個孩子不問為什么必須重復聽那些他早已學會的字,那才應該擔心呢!
對一個6歲的孩子而言,他才剛要學習自己閱讀,這時孩子認識的詞雖然有限,但在聽故事方面,他可不是個新手,他已經聽了6年,可以說已經有很豐富的聽故事的經驗了。而蘇斯博士所著的那些詞匯有限的童書,是特別為了讓孩子自行閱讀而寫的,這里要強調的是,那類書并不是用來由大人讀給孩子聽的,其實蘇斯博士所寫的其他45本書中,大多數都比《戴高帽的貓》詞匯量大。除了這類詞匯有限的童書之外,也可以選擇一些已經被許多幼兒園老師證實非常有效果的短篇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