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歷來是讓眾多商家揪心的時候,同時也是讓吃瓜消費者了解真相去偽存真的好時機。不知道是否因為今年3.15的臨近,各廠商最近紛紛開始扎堆召回,其中既包括主流合資品牌,也不乏眾多豪華品牌。如果自己的愛車在召回范圍內該怎么辦?當愛車存在質量問題時,如何正確合理的維權?希望今天的文章能讓大家有所收獲。
//3.15前扎堆召回,豪華品牌占多數
2月26日,一汽-奧迪,華晨寶馬和上汽通用不約而同地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網站上發布備案了召回計劃。其中一汽-奧迪召回對象主要是從2018年中旬至2020年底生產的部分國產A6L2.0T車型,2019年底至2020年初生產的部分國產奧迪Q3車型,以及2019年底至2020年底生產的部分進口A6Avant2.0T和A72.0T車型,涉及召回車型共計約12.48萬輛。召回的Q3車型問題在于轉向系統,解決方案為免費更換轉向器總成。其余召回車輛均存在發動機隱患問題,解決方案為免費升級發動機控制單元軟件。
上汽通用召回的主要對象是2006年中旬至2013年底生產的進口2007~2014年款凱迪拉克凱雷德,涉及召回車型共計2980輛。主要召回問題在于副駕駛的高田氣囊,解決方案為免費更換副駕駛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
華晨寶馬召回的主要對象是2020年底到2021年初生產的X3和iX3,涉及召回車型共計8114輛。主要召回問題在于后排中部安全帶自動卷收器中的翹板開關可能定位錯誤,解決方案為免費檢查后排中部安全帶,必要時更換后排中部安全帶。
以上車企具體召回車型詳情及生產日期范圍大家可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進行查詢。三大豪華品牌選擇在3.15前夕的同一天發布召回計劃,不由讓我們聯想到是否有來自3.15維權壓力的驅動。
//如何確定自己的車是否被召回?
可以看到,僅是2月26日三個豪華品牌宣布召回的涉及車輛就接近13.6萬輛,隨著中國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消費者維權渠道的完善,以及相關市場監督部門監察力度的加大,在中國市場上的汽車召回事件早已不是新鮮事,無論是自主、合資還是進口車型,都可能面臨召回。
需要先明確一點的是,大家不必對召回二字產生恐懼,并不是面臨召回的車輛就會永遠帶上問題產品的標簽,通常情況下對于超出規定退換期內的車輛,廠商也不會因為這些車輛缺陷為消費者退車或是換車。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汽車召回指的是汽車生產者按照《條例》規定程序,及時采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來消除缺陷的活動,主要目的是消除汽車產品中可能引起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缺陷。召回范圍內的大多數汽車可能還并沒有出現故障癥狀,因此召回也可以被視為一種未亡羊就補牢預防措施。
怎么發現自己的愛車是否處于被召回的范圍內呢?一般情況下4S店或廠商會電話聯系車主,通知召回信息。當然也不排除由于車主聯系信息變更或者廠商其它原因未通知到車主的情況,這時就需要我們及時關注相關召回信息,如果恰好自己的車型在召回陣營中,則還需要進行詳細確定。確定方法可以打電話給4S店詢問,也可以直接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官網,進入最下方的汽車召回查詢窗口,輸入自己的車架號(VIN)之后便可以顯示詳細的查詢結果。車架號可在汽車合格證、前擋風玻璃左下角、副駕駛位門條的貼紙或副駕駛座椅下方的塑料板三處地方找到。
一旦確定自己的車輛處于召回范圍,我們就可以去4S店進行相關處理。不過在去之前依然建議和4S店提前打電話溝通,一方面可以了解故障處理的時間并提前預約,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再詳細了解這些隱患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后果,在未到4S店處理之前如果出現相關問題應該采取哪些預防或應急措施。
//發現自己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該怎么辦?
對于存在缺陷的車輛,如果廠商及時發現并召回處理固然是負責任的表現,對于車主來說也省去了問題出現后再處理的麻煩。但是也依然有廠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對車主反映的質量問題采取推諉、搪塞的態度和做法,使問題難以得到解決。遇到這樣的情況大家也不必大動肝火,更不值得采取過激行為,無論是法律還是媒體輿論都有為消費者開辟的“綠色通道”。
維權需有理有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201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了《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根據其中第五章規定,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準),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此外,在保修有效期內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的,可以免費享受車輛維修服務;在行駛途中出現故障無法繼續行駛,4S店需要派人到現場進行維修。其中產生的拖車費用、修理時間超過5天等情況,4S店也應予以相關補償等。
基于以上法規規定的內容,在發現質量問題之后,我們有必要記錄下每一次去4S店的維修記錄,與4S店交涉溝通的錄音、聊天截圖及問題出現的照片、視頻等,為日后的維權保留充分的證據。
在發現并確定車輛的質量問題后,首選解決途徑一定是與經銷商協商溝通。根據汽車“三包”規定和我們保留下的相關證據,就車輛問題的存在和產生原因與廠家或經銷商達成一致,然后闡述自己的相關訴求并和對方協商溝通。因為經銷商和廠家是最了解車輛的一方,同時也是直接責任方,雙方溝通協商解決省去了我們找第三方檢測、奔波于其它行政機關甚至聘請律師的繁瑣和花銷。
如果始終不能就質量問題和相關訴求與經銷商或廠家達成一致,我們也可以選擇其它途徑。首先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當地消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反映投訴并請求出面調解。詳細程序可以撥打當地的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咨詢。如果調解不成功,則可以考慮申訴程序,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等行政部門進行申訴,申訴案件成立后相關部門將依據質量申訴處理有關規定執行申訴,具體流程可以撥打當地的12365產品申投訴電話咨詢。
在調解、申訴都無效的情況下,可以考慮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和訴訟判決對于當事人具有最強的約束力,當事雙方必須遵守,與此同時較多的程序也會消耗更多的時間與精力。此外,也可以同時向媒體尋求幫助,隨著各種傳媒新平臺的出現,我們也有更多的途徑曝光車輛的質量問題,既借助輿論傳播的力量推動爭議解決,也能引起其它車主的共鳴以達到集體維權。
//結語
車輛存在質量缺陷并非是天理難容之事,“錯而能改善莫大焉!”啟動汽車召回機制及彌補了廠商的過錯也消除了車主的安全隱患。當我們發現自己的愛車存在質量問題時,一定要冷靜理智應對,利用好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收集證據,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