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確切的說,在歐洲被禁止的納粹旗幟屬于納粹黨旗也叫“戰旗”,也就是二戰德國軍隊作戰時使用的旗幟。該旗幟是象征邪惡的納粹黨,所以在歐洲是禁止使用的。
而日本在二戰時期使用的“旭日旗”,也就是帶有光芒的旗幟,屬于日本法西斯戰旗,也是被禁止使用的。現在日本使用的是“日章旗”是日本國旗,只是一個太陽,沒有了光芒萬丈的紅色條紋,是日本合法的國旗,所以被延續下來了。“旭日旗”是日本軍國主義的標志性旗幟,現在也是不允許使用的。
不過,日本政府在2013年起草了一份申明,說:
作為被侵略的國家,是不允許日本使用這些代表軍國主義性質的旗幟出現。但是,日本政府試圖掩蓋二戰罪行,恢復二戰時期臭名昭著的旭日旗,這是公然挑戰受害國人民的底線。雖然日本政府這么說,但是公開場合還是不敢使用旭日旗的。只是,日本這個邪惡的國家,始終不承認他在二戰時期的總總罪行,所以不得不國警惕日本軍國主義死灰復燃。
說實在的現在國際社會太放縱日本的霸道行為,民間的力量還是不夠。不過,為了避免不和諧的聲音出現,很多國家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德國,面對納粹黨的黨旗,可以說是恨之入骨,看著有人佩戴絕對會被痛扁一頓。此外,德國人對二戰的懺悔程度,遠遠超過日本,所以看著有人穿日本二戰軍服或者穿日本軍旗,最好的辦法就是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