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儀器設備及家具:
凡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及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能夠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儀器設備及家具均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一次性購置10件以上(含)且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含)或一次性購置10萬元以上(含),并在使用過程中能夠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同規格、同型號設備類固定資產也須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同時停止執行原固定資產“設備單價人民幣800元以上、家具單價人民幣200元以上”的入賬標準。
2.低值耐用品:
凡單位價值達到人民幣500元及以上,但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儀器設備及家具,均列入低值耐用品管理范圍。
同時停止執行原“低值耐用品800元以下200(含)以上”的入賬標準。
說明:專用設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14885-2010):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中專用設備分類所含固定資產類別,我校涉及的專用設備主要包含工程機械、食品加工專用設備、醫療設備、文藝設備、體育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