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關規定,經專家組綜合評估研判,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 將城關區草場街街道蘭州十中家屬院;東崗西路街道舊大路橡膠廠家屬院;拱星墩街道安興小區、拱星墩街道欣欣茗園、拱星墩街道東崗東路文明村(1675-1911號);火車站街道綠茵小區、火車站街道紅山四村自建房片區(201-276號);嘉峪關路街道嘉峪關南路242—248(雙號)綜合樓(即嘉峪關路街道郵政小區);焦家灣街道焦家灣南路249-349單號;青白石街道楊家灣村、青白石街道上坪村(石溝老路以西、312國道以北,北環路以南,小沙溝以東)、青白石街道碧桂園諾丁山4組團;團結新村街道地礦之家東院;五泉街道87-123單號小區、五泉街道蘭鐵設計院小區;鹽場路街道蘭州制藥廠家屬院;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區1912-2926(雙號)、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區(1677-1707、1715、1725、1733、1739單號);雁南街道天慶嘉園A區、雁南街道雁灘路自建房片區(雁灘2815-2895單號、2907-2911單號)、雁南街道錦華小區;雁園街道天慶花園、雁園街道和泰馨合園、雁園街道北面灘新村西一區(408-1136號);酒泉路街道井兒街19號小區等25個區域由中風險區降為低風險區。
請廣大市民朋友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履行個人防疫責任,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服從社區(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要主動向社區(村)、單位報告,配合做好排查、隔離醫學觀察、核酸檢測等工作。因瞞報、謊報造成疫情擴散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1日